公 法 评 论 |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
曹树基
历史人类学视野中的人民公社--评张乐天《人民公社制度研究》
一、历史人类学:观察的新视角
在1998年张乐天著《人民公社制度研究》出版之前,相关的研究虽然不多,但还是有一些。此正如作者在本书的《绪论》中所指出的那样:"学者的分析通常散见于报刊杂志和理论著作中,其中有些见解给人以启迪。"细检作者所列中国学者的相关研究,基本上是经济学家的言论。他们的分析,大都是从经济分析的角度切入的。例如,他们讨论公社时期的农村工业化问题,讨论公社制度中的产权问题,讨论退社自由与合作社的激励机制问题等等,都属于此类。诚如张乐天所说,这类讨论往往只涉及人民公社制度的某一个侧面,我们需要更为全面,更为完整的研究。
中国学者也有从村庄史、区域史和制度史的角度研究人民公社制度的。但是,这类研究往往是由当代中国农村政策的研究者们来完成。他们对于人民公社制度的研究,注重各种政策法规的排列和解释。对于构成事件史的社会变迁,研究者虽然倾注了较多的精力,但其重点只不过是用乡土资料对于国家政策的变化或领导人观念的反复进行解释。有的学者甚至化费较大的篇幅描述难以作为学术研究个案的大寨大队,对于其他村庄的描述也是相当粗略的。在似乎获得了全景式鸟瞰的同时,也失去了对于这一制度的深入了解。
西方学者的研究大致是从人类学和历史学这两个角度展开的。虽然公社时期国外学者没有机会进入中国的人民公社,但仍有学者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了一些公社的资料,藉此,他们详细描绘了公社时期的村落生活,且"观察仔细,描述具体,令中国学者刮目相看"。(第13页)没有机会进入中国的西方学者通过采访当时离境的中国农民,居然可以细致入微地再现中国农村的生活场景,这听起来似乎有些不可思议。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不佩服他们所具有的良好的学术素养。人类学的方法论强调的是研究者对于所研究社区生活的观察和体验,细致的采访可以替代观察,或者说,采访本身即是一种观察,但是,观察不可能代替作者对于社区生活的亲身体验。从这一角度讲,这一时期西方人类学家的研究著作,或多或少地留下了一些令人遗憾的缺陷。
从历史学的角度研究人民公社制度,搜集各种文献资料,排比分析,提出论点,进行解释。这一经典的历史学方法用于研究刚刚结束的人民公社,多少有些让人感到不满足。这是因为,人民公社不仅仅是各种各样的红头文件,而是亿万人民的实践。细致一点地说,人民公社不仅仅是决策者们的翻手或覆手,而是亿万农民的播种、耕耘和收获,是他们的晨出和晚归,是他们的出生、成长、婚嫁、衰老与死亡。村落生活尽管不是人民公社制度的出发点,但却是这一制度的展开和归宿。从这一点来看,村落生活的研究理应是公社制度研究的重心所在。在研究村庄史的层面,传统的历史学往往捉襟见肘,无能为力。
本书作者将养育他20年的村庄--浙江省海宁县联民村--当作自己的研究基地,正是出于这样一种考虑。当他1988年10月首次以一个研究者的身份踏进这片土地的时候,他努力学习着以一个人类学者的观点来观察和思考。然而,人民公社制度已经结束了历史使命,集体化已经成为村落生活的一段往事,一段回忆。从1950年代初期开始的互助合作运动可以看作公社制度的滥觞,至1988年,时间已经流逝了30余年。30余年不断以运动方式出现的政治改造、经济建设和社会动荡,导致了村落中一连串大大小小的事件,其间的纷纭复杂,超出了我们的想像。根据口述资料已经无法获得这30多年村落历史发展的完整图景,人类学的观察和体验遇到剧烈变化的时间因素的干扰,研究者需要寻找解决问题的其他途径。
幸运的是,就在这样一个普通的村落中,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作者竟然找到了公社时代遗留的大量文字记录。按照作者的分类,这批文献资料可以分为二大类。一类是有关农村基本情况和经济情况的资料,其中包括解放初期农民家庭拥有土地情况的资料、土地改革时期农村分配土地及浮财的原始记录、初级社和高级社的粮食和经济分配表、人民公社时期各农户历年的粮食和经济分配情况表、生产队和生产大队以及公社的经济情况资料、农村乡村企业发展情况资料、几个农户家庭收支记录等。另一类是涉及农村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大量文书资料,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一位大队主要负责干部1954-1982年的70余本工作笔记。作者称这套工作笔记"是迄今为止可能发现的、或许是绝无仅有的有关集体化时期一个农村基层单位的最详尽的记录,它对于我们理解那个业已逝去的时代具有难以估量的价值"。面对如此丰富的文字记录,作者显然是激动极了。他说:"不仅因为这些资料本身就是最准确、最完整、最全面、最权威的农村发展的'信史',更重要的是,对于我这样一位曾经在这个村里生活过20多年的研究者来说,其中的每一个数字、每一行文字都是生动的、有血有肉的。"(第15-16页)作者后来所实践的历史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就是在这个层面上展开的。
在与其他研究方法的比较中,我们或许能够更深刻地理解这一研究方法的独特性所在。以经济人类学方法著名的《江村经济》,是1930年代费孝通先生对江苏省吴江县开弦弓村的一份人类学调查。这份调查凝聚了作者对农民生活及乡村经济的关注,开创了人类学家对于文明社区的研究范式。此正如作者多次表达过的,从一开始,他就不是一个躺在摇椅上的人类学家。为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寻找出路,是作者问题意识的出发点和归宿。除此之外,对于费孝通来说,选择开弦弓村作为研究基地,起初并不是一个深思熟虑的计划。在他进入这个村庄之前的一段时间里,这里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发生。乡村生活按照既定的轨迹,缓慢地变化着。因此,作者没有去深究村落的历史,也不期望通过村落的历史来找到解决农村现实问题的秘方。张乐天的著作却不相同,他需要寻找一个理论上的解释:人民公社何以产生?对于村落生活的过去和现在,人民公社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意义?可以看出,同样是有关江南村落的研究,费孝通的研究方法、关注焦点与张乐天有着明显的不同。
1998年,我曾随中国社会史年会的代表参观江苏省吴江县的开弦弓村。半天时间,走马观花,来去匆匆。村舍、农田、小河、湖荡、圯废的庙宇构成我对这个村庄的全部印象。当时我们没有时间探讨这个著名村落的历史,或许,村落文献已不复存在,或许,村落中从来就不曾有过什么文字的记录。于是,对于一个外来者来说,这是一个无法深入的村落。与此不同的是,2001年夏天我参加香港华南研究会和中山大学历史系组织的田野工作坊,与一群人类学和历史学的研究者在广东梅州、潮州和汕头地区跑了几十个村庄,虽然同样是来去匆匆的走马观花,但那随处可见的族谱和碑刻--从明代至民国--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华南地方社会的历史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碑刻以及其他文献资料的研究而得以复原。当地的区域社会研究者每见到一块新发现的碑刻,总会不由自主发出惊喜的感叹。对于外来人的我,却激不起同样程度的兴奋。这是因为,对于这块土地,这个社会,我真的是太陌生了一点。
回到本文论述的主题上来。当本书作者在他生活过20年的村庄上发现一大批可资利用的文字记录以后,他的心情可以作这样的理解。其一,他庆幸已经逝去的历史在这些记录中留下了深深的痕迹,历史的真实得以再现。其二,口述历史在这些记录中找到依托。没有这些文字的记载,研究者怎么可以认为村民的回忆是真实的?其三,当研究者缺乏对于村庄历史的基本把握时,他对村民的访谈该从何处开始?因为时间是这样漫长,情况又是如此复杂。其四,文字的记录激活作者本人对于过去生活的回忆。要知道,和一般的研究者不同的是,本书作者不是外来人,他是联民村的一员,是他们的儿子和女婿。有了这些资料,作者的研究就可以在这样一种结构中展开:历史资料与口述资料互证,观察、体验与文献分析并存。这种研究方法,可以称之为历史人类学。
二、大历史和小历史
在一般情况下,历史学的叙述是按照时间序列排列的,本书的结构也是如此。四篇的先后顺序是:《公社制度的导入》、《"四清"及"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村落政治》、《70年代中叶的公社制度模式》和《人民公社的终结》。然而,本书又不是一部纯粹的历史学著作。大量的资料并不来自文献的记载,甚至也不来自村庄文书的记载,而是来自村民的口述,来自作者自己的生活经历和对村落生活的体验。这样,和一般的历史学著作或人类学著作不同的是,如果我们将国家的历史称作"大历史",将村庄的历史称作"小历史"的话,前者是国家制度,后者是农民生活。本书中的两种历史水乳交融,历史文献与各种村庄文书互为印证,作者的观察、经验和体验贯穿始终。试举两例说明如下。
第一例:事件史:挖边的故事(第86-92页)
在经历了1959-1961年的大饥荒以后,中共中央修改了自己的农村政策,"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新政策,标志着人民公社从高度公有化的"大公社"向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的"小公社"收缩。大公社解体之后,农民家庭自留地重新恢复。中共中央发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为农民家庭可使用的自留地划出一条数量界限。在一般情况下,自留地可以占生产队耕地面积的5%-10%,最多不能超过15%。这条资料来自中共中央的文件汇编,大多数研究者都会利用。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政策的方向性转变,是国家范围内的事件,属于大历史的范畴。
人民公社体制的改变并没有为农民提供粮食和其他物质,只是给了生产队自主地使用土地的权力,同时也部分地给农民家庭以自主地使用土地的权力。土地上的产出一旦与农民的收益相联系,农民耕种土地的积极性就会调动起来。于是,在浙江农村,出现了一个大规模的土�"挖边"高潮。
所谓"挖边",按照本书作者的说法,就是最大限度地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零星小块土地种植农作物。1962年10月6日一次干部会议上的干部发言,向人们描述当年"挖边"的情形:
1、挖土地的四周边,畦畦挖,横挖,竖挖;2、挖交通要道边,地沟里种蕉藕;3、芋艿田里挖边,拔掉生长不良的芋艿,及时挖边;4、芋艿缺棵的地方种上高梁、玉米;5、芋艿田的四周种上黄豆、豇豆、赤豆,见缝插针;6、桑树地里种南瓜秧,旁边种烟叶、长豇豆;7小队17张鱼池,面积13亩,种茭白……。
这一记载摘自一位大队干部的工作笔记,不能不说是"信史"。作者不满足于此,进一步引用1962年度的大队会计资料,列举集体"挖边"和农户"挖边"所种植的豆类、杂粮等作物的面积和产量,证明"部分作物在'挖边'地上的种植面积超过了自留地的种植面积"。这一记载让我们看到了中共中央文件发布以后浙北农民的真实反应。
从历史学的眼光看,写到这里,村庄的历史已经展现无遗,再化笔墨可能出现赘笔。作者不再征引文献或文书,而是引用一位老农的回忆作进一步的说明: 61年底和62年初大挖边,生产队集体挖边,生产队歇工以后私人去挖边。结果蚕豆、黄豆、番薯大丰收,陈家场装了一大船蚕豆到盐官粮站去换米,家家户户粮食都够吃了。
这是一种氛围的渲染,一种环境的营造。掩卷沉思,读者的脑海里可能会浮现这样一幅画面:夕阳西下,从生产队里干完活的汉子们,拖着疲惫的脚步,扛着锄头,来到一个个偏僻的沟旁地角,开始"挖边"。在以米、以尺或者以寸为面积单位的小块土地上,他们种下几十颗、十几颗甚至几颗蚕豆、黄豆、豌豆、玉米或高梁,种下自己对于收获的期盼……收获的季节到了,蚕豆换回了粮食,农民不再挨饿……作者评论道�"刚刚经历过饥饿煎熬的农民从'挖边'地上看到了走出饥荒的希望,他们的激奋之情难以言表。难怪村里的许多老人至今仍念念不忘'挖边'的故事。"
国家文献、地方文书和调查资料是如此融洽地编排在一起,大历史和小历史是如此巧妙地交融在一处。在这段叙述中,人们不仅能够感觉到历史学的叙事之谨严,也能体味出人类学描写之韵味。
第二例:制度分析:组织与干部(第265-271页)
如果1962年的"挖边"具有某种事件史的特征的话,本例则完全不具备事件史的性质,属于纯粹的制度分析。在本书的这类分析中,大历史和小历史同样得到有机的融合。
作者认为,土地改革完成以后,共产党成为绝对正确的中心象征,毛泽东则是农民心中的"大救星"。此后,共产党通过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发展忠实于组织的党员而使自己的权力渗透到村落生活细枝末节。(第237页)村落的情况又是怎么样的呢?作者指出:"生产队是一个'以村为队'的特殊群体,农民在村落的意义上接受了生产队,这种接受意味着村落已部分地改变了自己的存在方式。"生产队需要有自己的新的正式组织。这样,国家与村落组织即生产队组织之间呈现复杂的耐人寻味的关系。
与公社和大队的情况不同,生产队党小组不承担领导责任,当然也没有权力。在人民公社的干部系列中,对生产队干部的政治要求是最低的,一些有历史问题的农民,入不了党,却可以长期担任生产队的干部。但是,无论如何,地主、富农及其子女却不可能担任生产队干部。共产党对于生产队干部的要求虽低,却不会低于阶级路线的起码要求。在这一层面上,村落与国家保持着一致。 生产队务委员会是负有领导整个生产队责任同时也具有相应权力的唯一领导集体。作者向我们描述生产队务委员会的构成。在浙北半经济作物区,队务委员会通常由正队长、农业队长、蚕桑队长、妇女队长、会计、出纳、保管员等组成。也有超过7人的队务委员会,但不管人数是多少,必定是奇数。对于这一现象,作者分析道:"这种生产队领导班子的奇数制度与其说是实际运作的需要,不如说明当时流行的组织原则在生产队一级组织中的体现。"也就是说,共产党用来构建自己"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成为一种有着广泛影响力的模式。只不过在村落生活中,生产队长的意见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队务委员会通常都用商谈和讨论的方式议事决事、制订政策,极少使用"伤感情的"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方式。并非党组织的队务委员会学习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却依照村落的人际关系原则处理着村落事务。
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的规定,生产队务委员会由生产队员选举产生。作为选举组织者和监督者的大队党支部在每年一月底二月初,派出下队干部向社员宣传选举的重要性,讲清有关政策,对干部进行教育,注意选举过程中"阶级斗争的新动向",并物色好候选人。队员们对于投票选举自己的领导人却不感兴趣。生产队队务委员的得票率相当低,每一次生产队选举,总有一些应到选民不参加会议。农民根据什么来选举自己的领导人呢?作者认为:
村民一般倾向于选乐意为集体工作的人,而不是"私心太重"的人;选处事公正的人,而不是"偏心"的人;选态度谦和的人,而不是脾气粗暴的人。此外,性别、劳动力的强弱、能力的大小、文化程度、血缘关系的远近、交情甚至有无"世仇"等等都会在选举中起作用。诸多因素在各个村民心目中的排列方式是不一样的,选举的最终结果通常是,传统文化意义上的"好人"会获得较多的选票。
本书作者如此陈述的理由,表明他已不是一个纯粹的外来观察者,而是亲历其境的当事人。这是个人的生活的经验,而不是为研究而刻意进行的体验。在很大程度上,这类叙述的方式已经超越了研究文本的自身,本身就构成一种历史的纪录。在接下来的一段关于生产队干部消极态度的论述中,作者引用了一位生产队队长的话:
拿派工来说吧。生产队里百十号人,情况各不相同,要给他们安排农活,十个指头也有长短,派工哪能做到绝对公平呢?再说,你认为公平的事,他却认为不公平,要骂人,你又不能封他的嘴。派工是件最令人头痛的事,但身为队长,又不得不干。
类似资料的获得甚至不需要采访,它本身就是作者的经历。我甚至怀疑担任过生产队长的本书作者,不过是借此向读者展示他过去生活之经历。在人类学家中,对自己家乡进行研究的并不少见,但是,在一般情况下,这些人类学家对于自己家乡生活的体验可能只是一种未成年人的体验。如果你是一个成年人,且生活于某个被人研究的社区,你就很难成为一个研究者,或许,你干脆就是一个被研究者。一个成年的农村社区居民以后又成为这个社区的研究者,是这一代人的悲剧和喜剧,他们的研究经验,几乎没有推广的可能。
再回到本节的主题上来。在生产队领导机构的组织上,人民公社遇到了困难。"在这里我们看到了输入的而是自发生成的组织所存在的天然缺陷。"在自发组织中,组织成员追求的理想与组织有价值目标相吻合,组织成员可能比较自学地参与选择自己的领导。生产队的目标与农民利益有吻合的一面,也有冲突的一面,所以,不少社员将组建生产队务委员会看成是一件外在的事情。
结果往往是这样的,作者通过分析1975年一个生产队"领导班子"的构成时认为,在有条件当生产队干部的男性全劳动力中,有几个比"班子成员"劳力更强,更熟悉农业技术的人没有当选。当选者大多数为小学文化程度,村里的几个初中生和高中生都没有机会当选。"可以说,这是一个比较符合上级意图和村落文化的班子,但不是村里最有能力的人组成的班子"。国家制度与村落生活在生产队务委员会选举问题上发生交汇,其最后的结果是两者的折衷。
三、分析框架及其理论
如果说大历史和小历史构成两种不同的叙述方式的话,国家制度和村落生活则是这一历史时期大致对立的两极。其实,作为一个人类学研究者,本书作者使用历史学的方法只是一种无意识,或仅仅是出自文本叙述的需要,所以,他并不在意时间序列在分析中的作用,倒是一再强调"外部冲击--村落传统互动"的分析框架。这一分析框架与他所分析的国家制度与村落生活确定形成一种合理的对应,值得细加讨论。
作者告诉我们,1950年代以前的浙北农村存在严重的人口压力,即使人口大量外出,进入城市,但相对土地而言,村中的人口仍然过多,村落中存在普遍的贫穷。不仅如此,村落中的土地占有不均,租佃制度盛行。农业经营规模小,效率低。虽然村落中的富人不是依靠剥削村落中的穷人,而是凭藉在城镇中的工商业收入发家致富的,但是,这仍然符合共产党的阶级理论。也就是说,被共产党视为阶级基础的贫富分化虽然不是在村落内部产生的,但却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只不过,"恰如村落外部的力量'造就'了村落内部的穷人一样,也只有村落外部的力量才能解救村落内部的穷人"。(第45页)
土地改革是强大的国家力量的集中展示。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使国家权力渗透到村落的每一个角落。村落中的富人现在成为经济上的赤贫者和政治上的贱民。他们的土地分配给了以前的佃耕者。只是村落中的土地资源本来就是那么稀少,虽然"地主变穷了,贫苦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但也还是穷"(第53页)。国家力量消灭了村落中的富人,却还没有从根本上解救村落中的穷人。
新国家的目标之一民富国强,而土地改革只不过是达到这一目标的第一步。然而,土地改革之后,村落中新一轮的家际竞争随即展开,贫富分化重新出现。村落生活的现实与国家目标相距甚远。在这一情形下,国家动员农民组织起来,以谋共同富裕。小农经济因此而过渡到集体经济。不幸的是,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并没有给村落带来富裕和繁荣,却带来三年的大饥荒。理想破灭以后,国家向村落让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新政策标志着国家认同了村落经济、村落社会中某些固有的准则。
以自然村落为基础的生产队获得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甚至大队,现在也不完全是政府命令的传声筒,而是更多地站在村落的立场上,与国家讨价还价。乡村市场有条件的开放了。"有了一点自主权的农民一走进市场,就把国家的规定抛到了脑后,只按自己的传统交换方式行事。这就使农村的计划经济面临着一种挑战……政府面临着选择:或者阻止或者任其发展。后来,政府终于选择了前者。"(第101页)
农村的变化被国家看作是政治问题,看作是"阶级斗争"。农村干部被当作农村资本主义势力在党内的代理人,旨在整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四清"运动因此而发生。总起来说,这是一场有序的革命,革命悄悄地结束,留下了一个混乱的乡村权力机构和一个无序的乡村社会。随后不久,暴风骤雨式文化大革命带给乡村更大的混乱。作者指出,这场革命的目的是国家政权"试图用一整套全新的思想、观念、规范、价值乃至道德、情感来塑造人、塑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塑造农村的底层社会……然而,革命没有也不可能造就一代新人……革命只不过是一次失败的尝试"(第205页)。
于是,就有了1970年代相对稳定的乡村社会和集体经济。共产党即是国家,共产党通过其强大严密的组织和任劳任怨的干部们控制乡村市场,控制土地买卖,控制人口自由流动,(尝试着)控制人口生育,控制种植计划,控制农业分配……控制它所能控制的一切。只不过,这一切并没有改变小农的本质,他们"继续追求家庭的利益,村内仍然进行着家际竞争。集体制度内部始终存在着一种离心倾向,一种导致瓦解的力量"(第416页)。详细的论述可见本书的有关章节,此不赘言。重要的是,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是一种"没有发展的经济增长":农作物的种植结构依然是传统的,农业劳动投入与日俱增,劳动生产率始终维持在极低的水平上。(第421页)。村落人口始终存在外出和冲动,约束人们行为的阶级斗争理论的影响力日渐式微。到1980年初,随着国家农村政策的转变,人民公社制度最后崩溃,村落重新恢复生机。
我不想在复述,这一漫长的过程中,村落传统、村落文化如何消解来自外部的冲击,即如何消除来自国家力量的冲击。我也不想复述,在同一过程中,村落传统、村落文化如何与国家意识形态、国家制度部分地交汇与融合。关于这一切,本书作者在许多章节中都作了相当细致的描述。我只想将这一分析框架作上述大致的清理,据此可以看出,在30年的集体化运动中,外部冲击--村落传统的互动实际上是国家与村落的互动。无论是作为当事人还是作为研究者,站在村落的立场上,作者清楚地感受到来自村落所承受的来自外部的冲击,感受到国家与村落之间的张力。二者之间的碰撞、冲突、融合、转化和消长,导演出农村生活的活报剧,决定农村演化的历史走向。所以,他选择这样一个分析框架,可能并不是理论思考的结果,而是一种感觉的导引。依据这条路径,他可以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得更清楚一点,更有条理性。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分析框架竟然发展成为某种分析模式,如果说,来源于西方经验的"国家--社会"分析模式在中国有点水土不服的话,那么,对于中国农村社会而言,"国家--村落"分析模式似乎有着更强大的解释力。
按照本书的叙述,集权制度下的中国农村社会30年的迁化可以归纳为"政治强制式社会变迁"。国家与村落的互动既是变迁的动力,也是变迁的结果。从国家的角度观察,人民公社是"在超经济的政治强制下运作的。政治强制首先针对着小农的背景集体经济的不良行为……渗透进乡村社会的流逝着的时间和拓展着的空间之中"(第8页)。然而,社会是不可能靠强制维持的,公社的崩溃就是这种政治强制崩溃的结果。从村落的视角分析,虽然人民公社制度的嵌入给浙北农村的发展带来种种不利的影响,但正是这一制度却最终瓦解了千百年来形成的村落传统。如果没有人民公社,浙北的村落如何超�"循环的陷井",实现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化?作者的这一命题意味深长,值得人们深思。不过,我更看重的还是本书在方法论上的启示和理论构建。从经验事实的抽象中归纳出的中国乡村变迁理论,可能是本书对于学术界最重要的贡献。
上网日期 2002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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