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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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步凡

试论《圣经》译本的异化现象和翻译中的殖民化倾向

  摘要:由于时代、文化语境的局限和翻译者自身的制约因素,导致了《圣经》的中文译本在翻译过程中出现了殖民化倾向,从而使其中产生了较多的异化处理。本文试图以文本细读的形式,结合时代背景和译文对中国读者的影响,探讨该项翻译策略的得失以及读者接受的情况。

  关键词:《圣经》 异化现象 殖民化倾向

  《圣经》可说是宗教与文学之集大成者。这本西方宗教经典读本传入中国之后,在漫长的岁月中,渐渐浸润着中国文坛和中国文化。朱维之曾经指出:“我以为民国以来,中国基督教对于中国文学上最大的贡献,第一是和合译本《圣经》底出版,第二便是《普天颂赞》底出版。二者虽不能说是十全十美的本子,但至少可以说已经打定了基督教文学底根基,而且作为中国新文学底先驱,这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但与之相对应的是,基督教的传播与普及却并不显著。虽然此一结局有悖以马士曼、马礼逊为代表的《圣经》初译者们的初衷,但是结合《圣经》的翻译策略,我们就不难发现,由于在翻译时潜藏的殖民化意识,使得《圣经》的翻译中有过多的异化处理,从而使译本的接受程度并不是很高,读者的接受范围不是很广泛,导致了某种程度上读本的难以普及。下面笔者试图结合《圣经》的文本,同时综合主要的社会文化方面的影响因素,以细读的方式来分析其中的成因,探讨该翻译策略的得失,以及评点各种相对应的对翻译译本加以再次阐释的措施。   就积极方面而论,《圣经》的中文译本还是有功于中国文坛的,它为中国作家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故事素材和别开生面的语言。希腊罗马神话和基督教文学是西方文学的两大支柱,作为其中代表之一,《圣经》尤以其文学感染性(特别是话语的魅力)而著称,正如文本中所称:““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汉译《圣经》以其独特的语言表现形式和异域风情,深深触动了中国现当代文坛的一批作家,在他们的著作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五四以来的作家,如鲁迅、周作人、冰心、巴金等人,在他们的作品中都流露出博爱平等的基督教济世思想,并且选用《圣经》中人物形象作为原型或是借鉴其中语言的章节,如鲁迅的《复仇(其二)》以及冰心的《寄小读者》。构成中国现代诗坛三大主要创作潮流的现代主义、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这些流派的代表人物,如冯至、郭沫若以及艾青等人的诗作中,都有基督教的影子。在现代戏剧创作上,曹禺为他的悲剧《雷雨》主人公所选择的最后归宿就是天主教堂。当代文坛上,诸如贾平凹的《废都》,张抗抗的《情爱画廊》,都透出了《圣经》式的、末世忏悔般的悲凉的情感和肃穆的氛围。可以说,《圣经》对中国文坛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最主要的就是叙事语言的简洁凝练,故事情节的转述改造和宗教精神的深深渗透,它所表现出的新的思想和新的语言特色,都是国人闻所未闻的,也是它引人入胜之处。但是同时应当注意到,虽然《圣经》的异化现象赢得了文学家们的青睐,他们的作品中的语言乃至叙事方式,都从《圣经》中有所借镜;但是历经了久远的年代之后(如果把唐代景教看作是基督教的初传),尽管有无数虔诚的传教士为之孜孜不倦的努力,由于跨文化翻译因素的制约,尤其是因为翻译者内心潜在的殖民化意识操控了翻译文本的处理过程,导致了该文本的普及程度并没有达到传播者预想的结果。   首先对《圣经》文本进行考察,发现其中的异化处理。这里的原文本选用的并不是最初的希伯来文译本,而是通行的英译本中最广为人知的现代译本——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NRSV)。NRSV不仅采用字义直译的方法,也容许使用一些日常惯用的英语来翻译。相对应的中文译本是《简化字现代标点和合本圣经》,也就是1919年定稿的官话和合本,主要由在华基督教传教士定稿,也是现在中国国内唯一通行的权威版本,不过进行了繁体字简化的处理。从传入中国之初,《圣经》先后历经马士曼、马礼逊的二马译本(完整版),还有卫三畏、丁韪良等人的节译本,到最后一次1890年的修订本,才作出最后的统一。1891年共成立三个《圣经》重译委员会,分别负责三种不同文体的版本:文理、浅文理,以及国语(或官话)。全部翻译历时27年,其中最受欢迎的“国语和合译本”成为今日绝大多数教会采用的标准译本。

  分析《圣经》的篇章结构,先来看它的基本单位有何特色,也就是对词语的异化处理。这里笔者把词语上的“异化”定义为不同于现代汉语常用的表达方式和意义。一方面,异化的语言予人新鲜感,有助于对长期受儒家文化熏陶的中国民众产生吸引力。周作人后来也回忆说:“我记得从前有人反对新文,说这些文章并不能算新,因为都是从《马太福音》出来的;当时觉得他的话很是可笑,现在想起来反要佩服他的先觉;《马太福音》的确是中国最早的欧化的文学的国语,我又预计他与中国新文学的前途有极深的关系。”另一方面,这些词语的异化处理增加了接受者与文本的距离,平民大众一开始并不理解这些词的语义发生了变化,反而使文本的传播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无论是教堂中的启应经文还是赞美诗歌,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某些词语有特定的含义和用法,根据《圣经诗歌》一书附录的统计,《圣经》中出现了如下与平常用法不同的词语,比如“施舍、保守、道、爱、恩情、人子”等等,数不胜数。或者说,这些词语在宗教氛围下的使用,具备了某些神秘和庄严的特色,比如“keep”一词,在《圣经》 中出现时,总是译作“保守”,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保守”的定义为:“1、动词,保持使不失去例如:保守秘密2。形容词,保持原状,不求改进,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多指思想)例,思想保守;计划订的保守。”但是看看这个词用在上下文中的意味,是“留有,持有,保持……”的意思,例如《传道书》一节中的a time to keep, and a time to throw away “保守有时,舍弃有时”。这就产生了很多理解上的问题,由于官话本坚持自己正统的观念,就不能放弃原有的译法,只好选择了让人读起来感觉半通不通的文字。本来中国方圆辽阔,对语言的解释就有偏差,而和合本的词法又违背常理,传播中只好采取了多种方言的译本来进行弥补,比如上海、苏州、厦门、温州、广州等地的语种,力求解释的明白。

  词语运用上另外一个突出的特色就是褒贬分明,在大大小小的赞美篇章中,原译本用了“upright /rightrousness /gracioius /mercifull /faithfulness” 等一类表示赞扬性质的形容词,译本也如实译出。有的词在原文本中并不具有特定的褒义或是贬义,然而在译成汉语译本时,刻意加重了词语的感情色彩,比如把“fear”译作“敬畏”,“practice”译作“遵行”,“secure”译作“倚靠”,这些话是对信徒,也就是“神所拣选的人”所说的。对于异己批评起来可是毫不留情,他们全都是“诡诈、奸诈、奸恶”之人,将要被“恼恨、销化、灭绝”,原文和译文处理此类词语时逐字对译程度是最高的。不仅口诛笔伐,还要穷兵黩武地声讨,《圣经》中记载了以色列数百次的用兵,都是打着讨伐“不信神”的人的名号。至于罗织罪名的理由,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异端”,翻译者们正是依据这一点,把“nation”译作“外邦人”,把其他的偶像崇拜视为洪水猛兽,发出了最强烈的诅咒:“造他的要和他一样,凡靠他的也要如此。”欢乐、喜悦、愤怒、悲伤、憎恨……这些感情如此强烈地表现在译文文本中,这就是把宗教感情异化极端化处理之后的文本形态。越是深厚的感情,越是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因为它们触发了人们最基本的原始体验。正如周作人所说:“艺术家的目的,是将他见了自然或人生的时候所经验的感情,传给别人,因为传染的力量的薄厚合这感情的好坏,可以判断这艺术的高下。人类所有最高的感情便是宗教的感情;所以艺术必须是宗教,才是最高上的艺术。”1圣经中强烈的宗教的排他性,通过对词语翻译时感情色彩的强化处理表现了出来。

  再来看由词素所组成的句子结构的处理。在《圣经》全书中,往往很多用一般的陈述句就能表达清楚的地方,翻译者却偏好采用使动句。从开篇的《创世纪》到《启示录》,基本每一篇中都会出现使动语态,按照汉语结构来讲,通常在古汉语句式中,有时会采用使动语态,比如“魏王恐,使人止晋鄙,留军壁鄴,名为救赵,实持两端以观望。”(《史记?魏公子列传》) “公使人求得之,金牍如之”。(《孔子家语?卷七》)那么再对照《圣经》中出现使动句的情景来分析一下,这里举《传道书》一章为例:

  (1)But to the sinner he gives the work of gathering and heaping, only to give to one who pleases God. 唯有罪人,神使他劳苦,叫他将所收聚的、所堆积的归给神所喜悦的人。

  (2)And God seeks out what has gone by. 并且神使已过的事重新再来。

  (3)Likewise all to whom God gives wealth and possessions and whom he enables to enjoy them, and to accept their lot… 神赐人资财丰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份。

  (4)God keeps them occupied with the joy of their hearts. 神应他的心使他喜乐。

  (5)Consider the work of God; who can make straight what he has made crooked? 你要查看神的作为。因神使为曲的。谁能变为直呢?

  (6)While one person exercises authority over another to the other’s hurt. 有时这人管辖那人,令人受害。

  (7)Let your heart cheer you in the days of your youth. Follow the inclination of your heart and the desire of your eyes, … 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欢畅,行你心所愿行的,看你眼所爱看的。

  原文本的句式结构一般都是动宾搭配,像“let/make/keep”一类带有使动意味的动词并不多见。中文采用这种关系,其实是为了突出反映动作双方的地位关系。参照古汉语也能看出,通常动作的发出者都是社会地位较高、比较有权威的一方,在《圣经》中的权威性就凝缩成了神性。基于圣经坚持人的生命并非自己所造这一点,不难看出,使动句的大量使用还是为了强调人的生命不能完全由自己主宰,而是全凭神的赐予和喜恶。《圣经》的译本的确达到了震慑的效果,上述句子使人感觉人的所有活动和计划,都是按照神的目标和旨意来执行,不能有丝毫轻慢之心。不过相对地也拉开了文本与读者的距离,读者在心理接受上就有一种潜在的反抗意识。对于拉近读者与文本的距离做得比较成功的实践,当推太平天国时期洪秀全所作的歌谣,把上帝呼为“爷爹”,“基督暨朕爷亲生,因在父怀故见上”,“前朕亲见爷圣颜,父子兄弟无惝恍”。以长辈教导晚辈的口吻来解释《圣经》义理,这应该算是《圣经》文本中国本土化一个比较成功的改译本。不过这种世俗化的阐释,又为以传教士为代表的正规译者所不容,往往加以严厉的斥责,认为洪的解释歪曲了基督教中基本的神与人的关系。

  《圣经》中的意象往往清晰隽永,发人深省,诸如巴别塔、替罪羊、墙上的字迹、云柱和火柱之类的典故业已成为中西文化交流的成功典范。但是要请诸君注意一点,这些典故是如何明晰化,并在读者头脑中留下深刻印象的呢?那就是它们都有着完整的上下文的说明,像巴别塔出自《创世纪》,云柱和火柱出自《出埃及记》,这些意象的前因后果都被完整的阐述过了,它们出现的形式都是一个个英雄赞歌或是流畅故事,所以留存在人们脑海中的印象十分鲜明。但是下面几例让中国读者初读之下,常常难以理解:

  (1)Their righteousness endures forever; their horn is exalted in honor. 他的仁义存到永远。他的角必被高举,大有荣耀。

  (2)But the day of the Lord will come like a thief, and then the heavens will pass away with fire, and the earth and everything that is done on it will be disclosed. 但主的日子要像贼来到一样,那日,天必大有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

  例(1)讲的是义人敬畏神的名,因此也为神所高举。但是“举角”这一动作,是希伯来民族特有的风俗,在中国人看来,号角高举意味着荣耀,这起初是难以联想到的。再看例(2),根据中国基督教两会印发的《圣经启导本》的解释,此句是形容主来临时很突然,“要像贼来到一样”不能预料。可是贼出没借黑暗掩护,通常为常人所鄙视,在中国人平素的理念中,神应是光明的象征,福音的光照极少和背面的阴影联系起来。民族文化差异和认知的差别,也使得在对文本意象的理解上产生了偏差,从而导致了异化现象的产生。

  文本的诞生和社会背景、译者心理以及文化语境等因素密切相关。纵观清末到民国初年的西方文学翻译,主要的特色就是异域风情的传达,在翻译中,尽量传达原文本民族形象和文化特色是符合忠实原则的。在像《圣经》这样的宗教文学传入之时,由于文本本身带有对历史的回溯和对西方文化思想的反映,异化处理在所难免,因为首先“译者须着眼于原文的意义和精神”(奈达语)。大量异化现象的出现,其实无可厚非。但是假如深入探讨的话,却不难发现《圣经》在翻译成中文版的过程中,实际渗透了浓重的殖民化倾向,所以才导致了整个文本的异化趋势。传统的翻译理论往往认为,翻译是在两种平等的文化之间通过自由交流信息的方式进行的,但是在殖民化的语境中,翻译是在被压迫民族和帝国主义这两个不平等的实体间进行的。强势的一方往往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另一方身上,而翻译文本的输出过程,常常带有殖民化的色彩,《圣经》就是很好的例证。   《圣经》的殖民化倾向,是时代烙印的必然产物。在中国历史上,基督教传教士曾先后四次入华,“基督教传播的历史上,从未遇到过需要如此反复多次,重新开始传教的国家。而且,至少前三次重新开始时都要从头做起。唯有第四次对华传教运动能稍稍借助于以前打下的基础。”(《中国与普世会共同塑造世界》,天主教国际研究与资料中心,1987年国际基督教中国讨论会上发表) 第四次传入就是鸦片战争前后的时段,而此时的中国,正饱受列强侵占,遍地疮痍之苦,民众普遍陷入了愁苦不知所求的境地,传统儒学和佛道思想都出现了失败,有识之士正在探求新的救国真理。基督教的传入,实际上是列强有计划地瓜分中国和进行精神奴役的前奏。因为只有在文化观念和价值观上取得了一致,才有利于创造出符合列强心意的代理人。为此各个帝国有计划地鼓励开展传教活动和《圣经》的译介活动。这里引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来总结,就是:“狐狸方去穴,桃偶已登场。” (《自题小像(外八首)》,选自《集外集拾遗》)传统伦理不行了,所以要请外来的和尚来念救国真经。1807年基督教新教传教士,英国人马礼逊抵达广州,以东印度公司雇员身份为掩护,从事传教译经等活动。1830年美国传教士裨治文到达广州,后在广州创办了英文月刊《中国丛报》。此后,郭实腊、卫三畏、伯驾等先后来华传教。马礼逊在离开英国前,伦敦教会给他的“指示”中称:“我们有必要完全授权给你,可根据你的机智和判断,在各个场合方便行事。……我们坚信你能在广州而不致遭到反对,一直等到你能达到学会汉语的巨大目标。……你……或更有幸地能翻译《圣经》。”由此可见,《圣经》的译介,得到了各国当权者的支持,其初衷就是使中国沦为殖民地。服从列强需要而译出的《圣经》译本,自然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让人如何惯于服从和压迫的第一教科书。不过英美人士对《圣经》翻译的重视在客观上也说明,原文本只有依靠译文,才能在另一种文化中获得再生,使自己的生命得以延续。《圣经》翻译不仅仅成了文本的输入过程,还是一次文化的输入。但是应当注意到,翻译的环境和翻译的文本同样重要。而当时中国的理论界正高举着反封建反压迫的旗帜,改良主义者和革命家需要的是为中国人民呐喊的文字,而不是教人如何忍受苦难的麻醉剂。虽然《圣经》在中西文化的交流方面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但是在烽火连天的岁月中,人们已无法考虑玄幻的意象和天国的幸福,而是更多地转向了现实的文字,后来法国文学、苏俄文学的大量引进就是明证。所以说,《圣经》随着特殊的时代变革走进中国,也由于与时代精神的隔阂而疏远了中国读者。

  再对照《圣经》的主要译者来看,殖民化的趋势更加明显。当时,传教士们翻译的原则是减少版本过多而造成的译文混乱现象,务求做到文笔流畅而又忠于原文,这是考虑到中国读者的接受度的做法。但是我们看看中国《圣经》“钦定本”的主持人选,最后还是以英美传教士狄考文和富善为主。也就是说,整个《圣经》的翻译过程,主要是由英美传教士为主译者,通晓英文的中国人为辅译者来完成的。在文理的阐释和翻译原则上,传教士们具备绝对的领导权。对于传教士而言,使中国人皈依上帝,用基督教征服这个东方大国是最根本的目标,其他都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为此在近代,传教士积极参与中国的内政外交,甚至军事活动,但是与商人、外交官、军人不同的是,他们并不以商业关系的建立、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军事较量的胜利为满足,而坚持要求以基督教改造中国文化、征服中国社会,“改变中国人的头脑和心灵。”(卫三畏语)传教士们所欣赏的,是像“曾侯爷”(曾国藩之子,著名外交家曾国后)那样“精通《圣经》典故,各国历史和现状,深刻理解他所处的环境”的知识分子,来配合他们进行基督教的传播工作。(丁韪良语)当他们发现中国人宁愿相信鬼神,而不接受上帝的时候,基督教文化与生俱来的排他性在他们头脑中就占了上风,他们需要对国民精神进行彻底改造,《圣经》在这时就成了他们用以对抗传统中国文化的思想武器,许多传教士在煽动教民闹事时,都是用的《圣经》里的典故,这样一来,后人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他们要极力突出《圣经》中的异化趋势了,这是他们用以对抗中国传统思想的基本。对于寻求改革良方的中国知识分子来说,传教士传播了可供借鉴的西方思想武器,变革中国的共同目标使他们暂时一致。不少中国人还诚心诚意地拜传教士为师,成为他们的学生或是教徒,然而当他们发现,自己所追求的变革以求自强的目标,与传教士所希望的变革以使中国基督教化相互矛盾时,双方的分手与冲突就成为必然,相应地传播《圣经》的热情就逐渐冷却,反而出现了一系列批评《圣经》的文字。

  最后让我们来看看《圣经》传播中的文化语境。安德烈?勒菲弗尔认为,那些把自身作为居住在世界中心的文化(包括中华文明),极少和他者打交道,除非它们被迫为之。中华文化显然并不看重他者的作用,这就是《圣经》的宗教思想在华夏大地上不能留传的原因。中国人从他者中借鉴的,只是同本民族文化相通的部分,极少涉及基督教最主要的也是西方文明的核心——罪感文化。所以中国现代作家大多忽略基督的复活和圣灵圣事,而注重《圣经》中蕴含的博爱、人道、救赎、忏悔的意味,以此来否定中国文化中的封建伦理、等级观念、宿命思想、奴隶性格。再就是被《圣经》的语言特色所打动,中国译者常常把《圣经》中的诗歌作为翻译文本的首选。在五四运动之后,一直到当代,都涌现出了一系列对《圣经》诗歌进行翻译的文字。2这是带有创作模仿目的专业读者们的误区,他们在大的文化语境的制约下,只是选择了译本中最有利理解吸收的方面来应用。另一方面作为普罗大众的一员,如果直接接受《圣经》译本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在一般教徒的心目中,上帝和中国土生土长的神佛无异,都是为了保佑人而出现的守护者。《圣经》在功用上和《金刚经》的作用差不多,都是用来“念经”的。即不必理解,只需熟悉。这说明《圣经》具备音乐性易于流传,但是更能说明由于译本的异化处理和翻译中的殖民化倾向,导致了民众的接受程度仅仅停留在“念经”的水准上。以南京地区的教徒为例,在礼拜日的时侯,《圣经》中译本只是作为礼拜的引子——启应经文的形式出现,最主要的说明是牧师将近两个多小时的布道,布道的内容就是结合教徒的实际经历来启导。这里我们也看到了对异化了的《圣经》译本的补救措施,就是现场的讲道,以气氛和语境来感化人。唯有如此,基督教才能在一片他者的异域中得以存活和发展。

  总言之,由于时代和历史的局限性,《圣经》在中国的翻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带上了殖民化的痕迹,由此产生了对《圣经》中译本的异化处理。由点及面、由表面到实质地统观《圣经》中译本的翻译过程,可以体会到中西文化的差异。西方传教士潜在的殖民意识,也表露无疑。译本的异化处理,稍有不慎,读者接受时就会出现诸多问题。大多数的译本不可能像《圣经》的翻译一样,采取诸多的辅助措施来补救,所以在对译本进行异化处理时,要采取审慎的态度,并结合时代背景来考虑翻译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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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步凡,1982年10月生,现为南京国际关系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在读研究生二年级。

  附注:作为一名《世纪中国》的读者,一直流连于其中的流畅文笔和深邃思想,近来看到很多大家关于基督教文化与中国近代文化的关系,自己稍有所感,仅奉陋见,投石问路而已。若能请编辑一瞥,指出其中问题足矣,不曾奢望其他。谢谢。也祝《世纪中国》越办越红火,因为中国需要这种自由交流畅所欲言的论坛,也需要一个兼容并括的学术环境。

  【注释】

  1 参见周作人《圣书与中国文学》,载《小说月报》第十二卷第一期。

  2 《圣经诗歌》,梁工编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89版。《圣经诗歌全集》,田志康等选编,北京学苑出版社1990版。《圣经抒情诗选》,孙小平编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8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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