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民社会的“百花齐放”与公民社会的思想言论自由
王毅
在很多人心目中,"百花齐放"总被视为是对春色满眼、自由舒畅、祥和开明政治局面的恰切形容,因此也就被人们普遍地尊崇为与强权下"舆论一律"相对立的理想境界。然而这种一厢情愿毕竟与国人都经历过的真实历史是两回事,一位国外的朋友在听过对1956年以后几十年间中国局面的介绍之后,就感叹那时事情的难以捉摸:"'百花齐放',一个多么妩媚动听的词语!谁想得到它竟是这样一系列浩劫的开端呢?"这样的疑问提醒我们认真想一想"百花齐放"与"舆论一律"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中国当代史中"百花齐放"的过程大家都还记得,其大致的情况是:1956年4月下旬,在中共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做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讨论时,陈伯达等人提出在科学和文学艺术事业上,应该实施把政治问题与学术、技术性质的问题分开的方针。陈伯达在28日的发言中说:在文化科学问题上,恐怕基本上要提出两个口号,就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一个在艺术上,一个在科学上。毛泽东在总结发言中采纳了这个意见,他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我看应该成为我们的方针,艺术问题上百花齐放,科学问题上百家争鸣。"在5月2日的最高国务会议上他正式公开宣布了这个方针,他还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范围之内,各种学术思想,正确的、错误的,让他们去说,不去干涉他们";"只有反革命议论不让发表,这是人民民主专政。"5月26日,中共中央召开由在京的知名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参加的会议,中宣部长陆定一作了题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报告,"提倡在文学艺术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中有独立思考的自由,有辩论的自由,有创作和批评的自由,有发表自己的意见、坚持自己的意见和保留自己的意见的自由。"他还说:在"政治上必需分清敌我"的前提下,"在人民内部,不但有宣传唯物主义的自由,也有宣传唯心主义的自由。只要不是反革命分子,不管宣传唯物主义或者是宣传唯心主义,都是有自由的。"他又强调:"对人民内部的唯心主义的落后思想,应该进行斗争,这个斗争也是尖锐的,但这个斗争是从团结出发的……"(详见洪子诚著:《百花时代》3-5页)然而不过一年之后,随着"反右"的疾风暴雨,"百花齐放"的"开明政治"也就戛然而止,仅仅成了后来一些过来人的回味和憧憬,比如陆定一所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一个好方针,认真执行将使我国受益无穷。不执行,就会吃亏。"(1986年5月7日《光明日报》)
人们把"百花齐放"的夭折归咎于"反右"带来的突变,这当然有一定的根据,但是从更根本之处来看,那样的结局恐怕早已蕴涵在"百花齐放"政策的诞生伊始执政者依藉自己的威权而向子民格外施与某种宽惠的言论限度,这种恩赐本身,就是与施恩者随时可以收回、乃至更彻底地剥夺子民们一切言论自由的威权一体并生的。即以"百花齐放"这个动听语词的来源说,大家都知道它出典于《镜花缘》中故事:上界群仙集会庆祝王母圣诞,嫦娥欲百花一齐开放,作为盛典之装点,而掌管群芳的仙子说:"惟有上帝敕旨,才能群花齐放。"后来承天膺命的武则天隆冬赏雪时兴致大发、下令百花立时立刻一同开放,以见自己爱花之癖。百花不敢违令,只得违拗春兰秋菊互不同时的天性而"各处群花大放".百花的这胆战股栗、遵旨齐放,当然更衬出个别胆敢违令者的极端孤立,于是等待它的命运就是:武后细细看去,只见群花惟牡丹尚未开放。……不觉大怒道:"朕自进宫以来,所有上林苑、群芳圃各花,每于早晚,俱令宫人加意浇灌,百般培养,自号'督花天王'.因素喜牡丹,尤加爱护,冬日则围布幔以避严霜,夏日则遮凉篷以避烈日。三十余年习以为常。朕待此花,可谓深仁厚泽。不意今日群芳大放,彼独无花。负恩昧良,莫此为甚!"分付太监:"……以辰时为限。尔等即烧炭火千余盆,先把千余(牡丹)株枝梗灸枯,不可伤根。灸后如放叶开花,即将炭火撤去。……如再不开,立将各处牡丹,一总掘起,用刀斧捶为齑粉。那时朕再降旨,令天下尽绝其种!(《镜花缘》第四回)
可见,圣君对百花的"百般培养"、"尤加爱护"的恩赐,必然是与其"督花天王"神圣无上的身份,以及随时都能够对百花施以炮烙、"捶为齑粉"、甚至"尽绝其种"的无限威势和权柄相辅相成的。
小说中的这个故事当然有文学的色彩,但是它对权力意志专横本质的描述却是相当真切的,所以我们在正史关于武则天的记述中看到的情况同样是:只有最高的权势者才能够决定究竟什么是应该普天齐放的"香花",什么是必须彻底剿灭的"毒草".例如武则天不断让手下给自己加上"神圣皇帝"、"圣母神皇"、"慈氏越古金轮神圣皇帝"等等越来越光荣伟大的名号,她还让人炮制出无数的神迹和"祥瑞"(或是当时普天之下感恩戴德的人们自觉自愿地"敬献",也未可知),以证明她应天承命后的到处莺歌燕舞。当时魏王武承嗣伪造了刻有"圣母临人,永昌帝业"的"瑞石",让手下人诡称获之于洛水、并献给朝廷。按理说,天纵圣明的"圣母"应当一眼看破这套不值钱的把戏,然而事实刚好相反:"皇太后大悦,号其石为'宝图'",随后又升格称之为"天授圣图".同时,不仅对献石者加官进爵,而且更册封表忠心有功的洛水神为"显圣"、赐之以"特进"这样极高的官位、为他建庙设坛、立碑旌表,并且命令举国同庆,直闹得天翻地覆。因为有了这样的榜样,所以当时人人争着"献红心",以致于热衷得过了头,还弄出过不小的笑话:有人献上带红色纹理的石头,称这是天神让武则天当皇帝的象征,别人问何以见得,献者回答:"因为石头中的红色是忠心的标志。"问者怒道:"如果此石中有红色就象征对皇帝的忠诚,那么普天下无数别样颜色的石头是不是都天生象征着要造反?"满朝文武听了这一问一答,都不禁哄堂大笑(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五)。而与这"大树特树"的造神运动联袂并举的,则是武则天用尽一切酷虐方法,誓将自己眼中的毒草"批倒批臭".比如《旧唐书·则天皇后纪》记载:她亲自下令,将自己敌人的名字改为"尽灭"、"万斩";又记她在杀戮众多李唐皇室成员之后,总是念念不忘要把他们逐一"改姓虺氏",也就是说,要让这些政敌统统改姓"毒蛇"这大概就是后来"反右"和"文革"中一定要把"阶级敌人"统统诅咒为毒蛇的师承之源。
由此可见,不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百花齐放"这个命题中的预设前提,都是有意无意地承认和强调"百花"仰从圣命和装点圣业的天职;都是承认和强调只有圣人才具备甄拔香花、诛除毒草的无限天聪和赫赫威权,承认和强调这凭借威权的"大放"、"大立"与"大破"、"狠批"之间必然的共生关系。这就像前引毛泽东所说"各种学术思想,正确的、错误的,让他们去说,不去干涉他们",但究竟谁才有权力"让说"、谁又有权力"干涉",以及"正确的"、"错误的"其最终裁判权在何人手里,人人都不言而喻;"只有反革命议论不让发表",但究竟谁是"反革命"这决定权在何人手里,也人人不言而喻比如毛泽东《批判梁漱溟的反动思想》中的讨伐:"什么人也不相信你那一套,人民都相信共产党,你的书没有人看,你的话没有人听,除非反动分子"!(《毛泽东选集》第五卷109页)仅仅看了梁漱溟的书、知道了他的想法,即注定是"反动分子",可见其书、其话在读者依靠自己的能力去辨别以前,就早已是万劫不复的毒草。这样的逻辑在1953年就明示给了世人,既然如此,"百花齐放"的悲剧结果其实早就是题中已有之义;而后来常说的"百家争鸣其实只有两家,即无产阶级一家,资产阶级一家",这种威严的二元划分,当然也是要有唯一的圣人才能确立香花、毒草标准的必然结果。又比如毛泽东在1959年8月1日庐山会议批判彭德怀的讲话中对"民主"的解释:"就是牛鬼蛇神不让放。说我们无民主,只有独裁;让放,还不民主?"(李锐:《庐山会议实录》244页)可见,"让放"还是"不让放"、给还是不给你"民主",这完全和随时取决于你在"大救星"眼里是不是"牛鬼蛇神".实际上,自从秦始皇时代定下了"今陛下并有天下,别白黑而定一尊"(《史记·李斯列传》)这真理判别权的归属以后,真正统治中国的,就是"百花发时我不发,我若发时都吓杀"(朱元璋:《咏菊花》)式的威严和横暴。所以类似后来1956年"百花齐放"这样在言论尺度上翻云覆雨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比如洪武九年,朱元璋因天文出现星变而"诏求直言"(用我们后来常听到的话来说,就是号召大家"言无不尽"),遂有言臣信以为真,上疏指出由于朱元璋的暴虐,遂使"小民不知孝弟忠信为何物,而礼义廉耻扫地矣。"万没想到朱元璋一闻此言,竟然完全置自己言犹在耳的《求直言诏》于不顾,立刻命令将上疏者押至面前,要亲自将其射死以泄怒气。
与臣民社会中的"百花齐放"、"让放"这种内在规定和内在逻辑相反,现代民主制度强调的是每个公民思想和言论的权利是与生俱来,而决不是后天才被什么"大救星"、为了什么"开明"的目的而颁赐、附加的;这种自由也不是可以被什么人限定在"把政治问题与学术、技术性质的问题分开"的禁忌之中。在这个根本的前提下,一切有关的建设性法律、法规、政策等等所能够做的,仅仅是一次又一次地重申和捍卫公民这种与生俱来、不可让渡的权利;并唯有以这种重申和捍卫,来体现公民国家的基本职责就像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2条所申明的:"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护人的天赋和不可侵犯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因此在健全的民主社会中,执政者的某些德政会给整个公民群体的思想带来"春天",就是一种天大的笑话。
今年世界上的一件大事,是纪念联合国大会发布《世界人权宣言》整整50周年,这让我们想起《人权宣言》开宗明义第一条申明的原则:"人人生来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其第十八条申明:"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第十九条又申明:"人人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而同是在今年,中国也举办了许多纪念活动,其中包括隆重纪念刘少奇和彭德怀诞辰100周年。这让我们想起:刘少奇直到"文革"中自己被囚禁的时刻,才悲叹"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才拿出《宪法》对揪斗他的造反派说:"宪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而此前十几年间,他作为首要职责即是捍卫宪法的国家主席,在"反胡风"、"反右"、庐山会议等等那样众多的关键时刻,并没有一次哪怕在最小的范围之内站出来,提醒发号施令者中国还有宪法。同样让我们喟叹的是:彭德怀在"上书"而遭到批判之后诚惶诚恐急急去做的,只是苦苦乞求执掌其生死者的接见和希望"消除误解",他也根本没有想起中国还有保障言论自由的宪法,或者说他知道中国似有宪法,但更明白那只是一纸空文。所以我们这些年复一年生活在这样文化环境中的国民,其最大悲哀之一,就是只能把自己思想和言论的希望,寄托在恩赐给我们的"百花齐放"等等开明的政策上面。
当年,哈耶克针对希特勒和斯大林的威严统治而强调:只有在社会成员享有人身和思想自由的前提下,普遍的法治才能作为社会文化"最伟大的成就之一"而"被有意识地加以发展";反过来,正如伏尔泰和康德早就指出的:"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但只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通向奴役的道路》80页)在今年举行如此众多纪念活动的时候,在我国姗姗而迟地作为全世界排名第一百四十多个国家、当然更是全世界最后一个大国而终于加入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时候,但愿我们还记得古往今来"百花"奉旨"齐放"的悲剧结局,但愿我们从此告别对这种天恩浩荡下"齐放"的企盼。
1998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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