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翻译和生活世界
张庆熊(复旦大学哲学系教授)

  翻译的对象是文本,翻译的工作是把一种语言的文本翻译成另一种语言的文本。译者在翻译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作者,而且也要考虑读者。鉴于作者和读者的思想感情、语言习惯与其生活世界密切相关,我们在翻译一个文本的时候,要同时考虑到作者和读者所处的生活世界。

  生活世界是多种多样的。翻译的最主要的困难来自在一种语言中所关联的生活形式,在另一种语言中不存在或有重大差别。有人鉴于这种情况,干脆主张,凡是涉及到缺乏相同的生活形式的地方,翻译是不可能的。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因为尽管生活形式不同,翻译实际上还在进行,而且不同文化区域的人正是通过这种翻译了解世界上还存在着与自己的不同生活形式。说翻译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完全准确,是可以接受的;说翻译不可能则违背事实。

  虽然说翻译不可能完全正确,但是我们还是力争翻译得较为正确一些。怎样才能实现这一目的呢?让我们对生活形式作一些区分和归类。我认为生活形式虽然千变万化,大致可以分为三类:(1)日常的生活世界;(2)科学技术的生活世界(简称科学的世界);(3)宗教、哲学等文化的世界。

  不论东方人还是西方人,他们都有日常的生活世界,他们都有衣、食、住、行,都有日常的工作和学习,都有家庭和社交生活,都要生儿育女和教育孩子等等。在日常的生活世界中,人们最能体验生活质量的高低,最能真切地感受到究竟哪一种生活是幸福、愉快、抑或痛苦不幸的。   在科学世界中,科学技术人员所使用的术语一般都有较为明确的定义,很少引起误解,很少出现所谓译不准的问题。就现代科学而言,它们已超越国界,在全世界范围内统一起来。它们不象哲学和宗教那样有着明确的地区差别。我们常听到中国哲学、中国宗教、西方哲学、西方宗教之类的划分法,但很少听到中因数学、中国物理学、西方数学、西方物理学之类的划分法。之所以如此,我想原因有二:一是因为数学的原理和物理学的规律具有普遍的有效性,我们不能说一条数学的公理和物理学的定理在德国适用,在中国就不适用;二是因为表述数学的原理和物理学的规律的语言实现了观察的主体际化、语义的主体际化、逻辑的主体际化和操作的主体际化,即它们是公共地可观察、可定义、可分析和操作的。这使得科学文献的译名较容易达成统一。一个中国学生可以和一个德国学生解同一道数学题,做同一个物理实验,只要他们在解题过程和做实验的过程中不犯错误,他们就会得到同样的结果;即便他们语言不通,有时也可以通过数学公式和物理实验达到相互理解。   在哲学和宗教之类的文化的世界中,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在这里,没有统一的生活形式,没有统一的文化现象,没有统一的哲学和宗教。在这里人们习惯于谈论多元的文化,多元的生活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翻译如何是可能的呢?我认为,其可能性乃在于文化的世界与科学的世界和日常的生活世界之间具有关联性。在文化的世界中不明确的、不容易理解的问题可以联系到科学的世界和日常的生活世界而获得一定程度上的理解。

  哲学和宗教的文化的世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个形上的世界,它一方面超越我们的日常生活的世界,另一方面又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世界中的实践活动提供指导。它藉助于超越的东西形成最高的理念,阐明人生的根本意义,而这些理论或训示究竟正确与否,又要在人们的日常的生活世界中得到检验。当然,这种检验是与科学实验的检验不同的,它并不能被直接地证明为是真的或假的,但它赖归根到底取决于人们的生活体验。人们总是在一定文化观念指导下生活和工作,总会体验到它是否给自己带来幸福感、安宁感、可靠感、充实感等等。它且然不像科学那样具有普遍的有效性,因为它所涉及的不是必然的自然现象,而是自由的、有着不同爱好和个性的人,但是在一些基本价值取向方面,人与人之间还是能够达成共识的,如在尊重人、尊重生命等问题上金人类应该而且能够确立最基本的伦理准则。在这里,「己所不欲,不施于人」的原则完全适用。   哲学和宗教的文化的世界与科学的世界间也存在密切的关系。在以往很长的历史阶段中,哲学被认为是「科学之王」,即科学的科学,哲学是对各门科学的总结,或哲学为科学提供方法论和认识论的基础。在当代,有些分析哲学家主张,哲学不应该成为「科学之王」,而应该成为科学的「清扫工」,即对科学进行语言和逻辑的分析,便科学的表达更加清楚明确,扫除其所受的形而上学的污染。然而就我们所关心的问题而论,不论是把哲学当作「科学之王」还是当作「科学的清扫工」,实际上都肯定了哲学与科学间的关联性。   宗教虽然涉及神秘的经验,并常常用象征性的语言来表达,但宗教也用哲学来论证其信仰和观点,因而宗教语言与哲学语言是交叉在一起的,并经由哲学而与科学的语言相关。即使有人坚持科学是近代的事情,我们也可以退一步说,近代以前的宗教与那时的射科学的认识水平相关。在古代的宗教著作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古代人对自然现象的认识水平,而当代宗教著作则是在当代的科学技术的背景下写成的,势必要反映当代人的认识水平和回答当代条件下的问题。   鉴于对这三个世界的区别性和关联性的看法,我自己在进行翻译的时候确立如下一些原则:

  首先要初看一下,这本书主要涉及哪个世界,如果自己对其所涉及到的世界一点也不热悉,最好不要翻译。举例来说,如果摆在我前面的是一本专门的自然科学或数学的著作,我是不会去翻译的,因为我不懂它们,这样的七最好由该领域的内行的人去翻译。在中国的翻译界经常会出现一些笑话,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不懂行。如有一位德语很好的现象学学者翻译胡塞尔的《逻辑研究》,但他不懂逻辑,�"Spezie" 这个词翻译成「特殊性」,而不是翻译成逻辑学中的专门用语「属」,而这个词在该书中一再出现,结果使很多读者看不懂他的这本译作。

  其次要尽可能扩大知识面。我主要从事哲学和宗教的研究,但是没有纯的哲学和宗教,它们总是与科学和人生问题相关联。我曾翻译过胡塞尔的《欧洲科学的危机和超验现象学》(第一、第二部分),这里涉及近代科学知识。由于不大专门,我多少懂一些,但我注意尽可能参考和征求有关方面的专家的译名和意见。最近我翻译了汉斯?昆的《为世界政治和世界经济的世界伦理》,该书涉及大量的政治学和经济学的知识,我在翻译它们的时候,同时一起阅读政治思想史和经济思想史的著作,一方面增长了知识,另一方面也使翻译更加规范和正确一些。   最后,我认为也是最重要的,在翻译宗教和哲学方面的著作的时候,要把自己的全部身心投入进去,要取得自己的生活体验与作者的生活体验的交融。哲学和宗教的著作虽然常常是抽象和超验的,但是它们归根结底与人生问题联系在一起。作者为什么要阐述他的哲学和宗教的理念,其基底往往是他自己的生活体验,表达他对自己的生活理想的追求。译者在翻译的时候,要尽可能联系自己的生活体验,并达成与作者的共鸣。当译者拍案叫绝,感受到作者写得好、写得妙的时候,当译者感到作者写出了或激发出了自己的真正心声的时候,当译者感到自己的身心与作者的身心交融在一起的时候,译者对作者的理解就进入到最高境界,这时就最容易发现好的译名和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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