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一派的存在哲学喜欢谈论“不得不选择”的自由,所谓“doomedoeree”。这当然与芝加哥学派经济学领袖弗里德曼喜欢谈论的“选择的自由(freeohoose)”有所不同。后者看重的是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被剥夺的选择自由,“无法被剥夺”,那是因为人有意志自由,意志总可以选择自己的意向。可是谈到意志自由,就又接近了存在哲学“不得不选择”的自由,因为个人“被抛人社会”,陷入“双重紧张”的个人历史过程,只好凭意志选择个人历史的方向,活出一点“意义”来。 把弗里德曼所说的“自由选择”与萨特所说的“不得不选择”联系起来,那是我自己的看法。我问过弗里德曼,他是不同意的,他觉得和那些法国哲学家们毫无共同之处。尽管有他的这个“不同意”,我还是想争辩说,我们生活在一个几乎没有选择的社会里,我们每日所做的大多数事情都是社会预先安排好期待我们去完成的。哪里有选择的自由呢?好像卢梭说的:“生而自由的人却处处被套上枷锁”。我们越是年岁增长就越感到枷锁重重。另一方面,我们越是年岁增长就越是意志坚强。这两件事情似乎说明一个道理:自由选择其实是自由意志在选择。 不论如何,商务印书馆做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重印了弗里德曼和他妻子的名著《自由选择》。细心观察弗里德曼一生的贡献,你会发现,他做的主要事情是“社会”的,而非“学术”的,尽管他是学术巨匠。他以学术地位从事自由社会“斗士”之活动,产生了巨大和深远的影响。《自由选择》是他毕生演说活动的顶峰,也是他全部著作中最打动人心的。自从他和发妻罗莎开始在电视台作《自由选择》序列演说以后,他们就成了美国以及西方世界家喻户晓的人物,以至英国王子查尔斯在女王的船上初次见面就认出了他们(参见他们1998年4月出版的自传《两个幸运的人》)。 《自由选择》是芝加哥“右派”与哈佛“左派”之间的辩论。这场辩论的结果,是加尔布雷思淡出美国社会,十二年以后,里根得以开始他的“保守自由主义”革命,二十年以后,整个“社会主义阵营”开始崩溃。你或许要争辩说,是“人的存在决定人的意识”。可是我总喜欢反过来说,“你怎样信仰你就怎样生活”。弗里德曼无疑改变了人们所信仰的东西,而人们观念的改变元疑会导致人们生活世界的变迁。 关于“自由选择”我还可以说得更深些,不过已经写在其他文章里了,这里大致谈那里的结论:(1)自由选择常常并不意味着幸福,相反,许多人难以接受选择的“自由”,因为这自由给他们带来太沉重的责任,他们宁愿让政府或者父母来承担替他们选择的责任;(2)自由选择给选择者带来的责任之一是,维护他人的自由选择的权利。对古典自由主义者来说,这是比自由选择更加重要的立场。 总之,自由选择体现的是人的“人性”,生而自由的人,虽然处处被套上枷锁,却意志坚强地选择了自由,并且更加意志坚强地选择了维护他人自由权利的道德承担。在我们这个充满关于“自由”的混乱看法的时代,我真心希望年青朋友们读读《自由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