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纪念龚祥瑞先生
豆饼乐
今年是龚祥瑞先生诞辰九十周年,逝世五周年。我没有见过龚先生,但是五年前,在清冷的图书馆我看到了他和他的学生写的那本小册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此以后,我就对这位北大的教授肃然起敬了,我开始看他的《比较宪法和行政法》,《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英国行政机构和文官制度》,《文官制度》等书,后来,老先生又主编了《法治的理想与现实》、《宪政的理想与现实》两部书,还与人合作翻译了詹宁斯的《法与宪法》,在八十年代还组织人翻译了英国的丹宁勋爵的一套丛书(《法律的训诫》、《法律的界碑》、《法律的正当程序》、《法律的未来》等)。我觉得在读他的书的时候,总有某种难以言表的东西感动着我,不知是因为他渊博的学识,还是因为他的率真和激情,抑或是因为他与后进学子的那种亲密无间的朴实交往?!于是,我暗自想,将来要能做龚先生的学生多好呀!再加上北大本来就是我的向往,于是我那原本熄灭的梦想就又燃烧起来……可是,等我终于来到北大,来到龚先生工作过的地方,他却走了,我很迷茫。先生,我为你而来,然而却没有机会见你一面。不过,我后来发现先生的精神和作品鼓舞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想念先生的时候,就去翻翻他的书。虽然纪念先生的文章不是很多,但是先生的贡献却是客观的,特别是在外国宪政思想输入这个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刘大生同志在《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一文中(见http://www.guxiang.com/xueshu/others/falv/200105/200105220062.htm),将龚先生归为灰派法学家(经院派)行列,并作为典型代表,他认为灰派法学家的特征是:“所谓灰派法学家,是指那些埋头于学术研究,不太关心现实生活,较少进行现实批判,不提具体改革建议的法学家。他们在法学界很出名,但在法学界之外的知名度明显不如黄派和彩派,甚至也不如蓝派和绿派。灰派法学家学术功底深厚,著述甚丰。他们虽然回避现实政治问题,但他们的学术成果往往成为红派人物和黄派人物的学术依据”。梁治平先生有一篇读书笔记<法·法律·法治——读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里边有一段涉及先生的文字,这里摘录如下:“该书作者,年逾古稀的龚老先生,早年专攻政治学,并赴英国深造。以后从事宪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多年,兼具政治学与法律学两方面的训练和素养,这就使他对宪法和行政法的研究,比通常仅就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制度的作法要高出一筹。又由于大量阅读原著,以及早年留英时对西方政制、法制的亲身体味,龚先生在论及西方宪政制度时,笔下时而透露出一种文化的把握。这一点,更为一般教科书所不及。”的确,梁先生的把握是很准确的,但是,龚先生除了具有深厚的政治学和法学理论功底外,还有一种历史的使命感和赤子般的热诚,先生并不是一个康德式的学者,仅仅局限于书斋。相反,他试图走近生活和走进社会,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但是我和我的学生深感司法实践知识的贫乏,不能满足于就法律制度而研究法律制度,更不愿囿于条文注释这种本本主义的思想方式。”(龚先生为《法治的理想与现实》一书写的序P1),于是先生开始带着他的学生搞田野调查,将足迹踏遍了大半个中国:深圳、南京、上海、杭州、武汉和郑州,此外老先生还利用另一个暑假独身前往东北的一个地方进行调研。先生认为“人间没有无现实的理想,也没有无理想的现实”,所以他试图将这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龚祥瑞先生1911年出生于浙江宁波一个城乡交接处的郊区,父亲是个小商人,生活上保持着比一般自耕农稍微高一点的水平。幼时所接触和受影响的人多为“小商人、小业主、中小学教员、小员司、小事务员,以及自耕农、船夫、裁缝、侍侯洋人的西蒽和厨子等那辈起早睡晚,挣扎苦斗的人们”。有句格言叫做性格决定命运,还有句应该叫做环境决定性格。一个人所接触的人对于他的成长往往是很关键的。龚老先生也承认正是这些身边的人物,“使我养成好气愤又爱激动的性情,以及敏感的特性”。龚先生一生都保持着对真善美的不懈追求,这与他父亲的言传身教不无关系,他的父亲诚实、忠厚。——“他(龚先生父亲)的这种内心世界使我自幼相信:每个人除了各有自己的要求和愿望外,身上总还会有一些优秀的纯洁的和高尚的东西”。以致1930年离开家乡去上海沪江大学(生物系)念书时,常常感觉“难堪和空虚”。按先生自己的说法,那就是因为“我失去了在家乡与左邻右舍田园诗般的纯洁关系,大城市把人的关系变成了金钱关系”。
龚先生学习十分刻苦,荣获了沪江大学优等荣誉生(Higher Honour),在沪江大学学习一年后,他又进入了北平清华大学政治学系学习。先生认为在自己的专业上有三次转折最难以忘怀,这次由自然科学而社会科学,“向往在祖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铺设‘民主轨道’”,是他坎坷路程上的第一次转折。在校学习期间,先生曾荣获纪念初任校长周寄梅先生奖学金,以及宁波同学会用来奖励本乡学生的奖学金。作为他第一次转折的一个表现是,在校期间,他和同学楼邦彦在钱端升老师的指导下,合写了一本《欧美员吏制度》(1934年,上海世界书局出版),倾注了“吏治救国”的幻想。在四年的学习即将结束时,先生又考上第三届留美公费生,但第二年却被派往英国伦敦大学的经济政治学院去专攻公务员任用制度。
三年后,也就是在抗战爆发时期,先生学成归国,回到抗日的大后方昆明,在西南联合大学从事教学。这段时间,先生开始了第二次转变,那就是由重视理论到关注实践,所谓“后来逐渐产生了书本知识无用的想法和要求‘到大社会去’的愿望”。先生一直希望能够“学以致用”,将自己的知识用于祖国的建设,但是在青年干部学校任副教务长(1944年1月至1944年10月)的尝试,由于国民党的派系斗争和腐败,最终流产。之后,他在重庆中央大学任政治学系教授一年。但是这次的失败并不能扑灭他报效祖国的赤子之心,抗战胜利给人以建设新中国的激情,为此先生也雄心勃勃。他受当时南京政府资源委员会钱昌照先生邀请,*拟人事行政法规,同时还为考试院出力,率团出国考察文官制度。但是,回国之后,“国家的情况比出国之前更坏。我的理想没有实现”。这时是1948年夏天。
半年后,新中国成立,先生开始了他一生中的第三次专业上的转折。这不仅是他一个人所面临的转折,而是许许多多知识分子的共同任务----重新学习!此后,先生一直没有离开教育战线:在中央政法委员会学习结束后,1952年,他就在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落户了。1954年,又去了北大新办的法律系从事宪法学的教学工作。1980年,他被教育部派遣出席了国际法学中心在阿姆斯特丹所召开的第二届国际学术会议。将新中国法学建设的动向带给了希望了解中国的国际同行们。老当益壮,先生活到老学到老,在1980年参加会议期间,他还不忘考察瑞典的议会司法专员制度。先生的青春再次迸发——“回国后,我比任何时候都更勤奋努力,我的晚年是我经历过的各个时期中最佳的一个时期”。
先生一生坎坷,但是从来没有彻底失望和消沉过——我愿引用先生的原话,表示我对先生深深的景仰——他说,“总结自己一生的经验,我深深感觉到一个人有错误可以改正,落后可以更新,只要始终不渝地热爱自己有益于人民的专业,精益求精,人民大众是需要我们的,是有‘用武’之地的,这就是我近半世纪来经过多次转折的坎坷历程上的一点体会。我能焕发青春,继续不倦地从事培育人才的工作,其根源不是别的,正是那来自人民的,不可摧残的力量。”
先生的信心来自哪里?来自那生他养他的祖国和人民!先生说,要记住应该记住的,忘掉应该忘记的。他记住的是他的转折和教训,忘记的是幻想和浪漫,继续的却是永恒的事业!
人生就在于等待和希望。我总是特别钟爱这句来自某部名著的结尾的话!不知九泉之下的龚先生是否也钟爱这句话?
2001-9-17 18:10:06 于[绿竹幽径]
纪念龚祥瑞先生
【华琳】 2001-9-17 18:51:53 于[绿竹幽径]
纪念龚祥瑞先生诞辰九十周年,逝世五周年。龚先生写的《比较宪法与行政法》至今依然有一定现实价值,他是怀着宪政的与法治的情结,怀着深厚的公法学素养,带着中国问题意识来写这本书的,这一点,今天的公法学者几人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