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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美洲事务致约翰·法尔与约翰·哈里斯先生,布里斯托城的行政司法长官

1777年

埃德蒙·柏克

 

 

 

( )

先生们:

……

先生们,我有必要告知你们一项法案,以便你们了解当前法律的真精神;这法案,立于亨利八世一朝,去今已很久了,当时,美洲尚无英国的殖民地,也无去美洲殖民的想法,其用途,是在本王国的境内,审理王国之外发生的叛国案。1769年,国会认为在他们的正式答辞中,应把他们对该法案的解释,告诉给国王陛下,在这答辞里,他们敦请国王把被控在美洲犯叛国罪的人,押解来英国予以审判。由于这项被如此解释、如此应用的“亨利八世法案”, 陪审制的所有实质性内容、所以的好处,便从美洲臣民的手里被剥夺了。但这样说是仍嫌太轻的;因为,依该法案去决狱,实际是等于不经听证、不经审判,即处人以死罪。一个人被投进地牢一般的货舱里,被船带来英国,复由船上的地牢,吐进陆上的地牢,身上七枷八锁,一文不名,无亲朋的支持,可传唤或对质的证据,都远在三千里风涛外,老家的情况之有助于发现伪证者,也无一可审断;——处死这样的人,自有文具可依,但审判这样的人,却断无公正可凭。

所以,对我寄给你们的法案,我是绝不心服的;它的设立,显然是为铲除所有的障碍,以确立一新的审判方式,而我自来以为,这方式,是最不公正、最不合宪法的。这计划可谓害莫大焉,我若是权力在手,则阻碍它执行的所有绊脚石,我是雅不欲清除的,相反,我还要以新的绊脚石,加诸它面前。古来英国之正派的司法原则,莫不如雄关万道,卤莽灭裂的人,欲施暴力,行压制,自要顿步迟回、叹为“行路难”的。凡不正义的做法,就是不应该风顺帆轻——上面的好原则,正是因之而起;对于这一点,我是有深信的,所以,我不想改故制,只愿从旧章。(应对目前的局面),那古老的、冷静的普通法,和眼下我们因头脑一热而变乱祖制,是同样的切用。

而如今,我们却又一次中止了臣民的自由权,若称之为“权宜之计”,则合理、正当的理由在哪儿,我实在看不出。殖民地的英国人,不幸被逼而脱离了英国,假如能够维持自己的独立,则只怕没有谁,会对《亨利八世法案》抱有如此的狂热之心,竟至于主张必须以十倍的报复,加诸亲友的头上;也不会以如此的怪诞之心,去看待英国的尊严,竟把绞刑场的胜利,认作失败于美洲的补偿。假如事情相反,假如美洲被镇压而屈服于国王,则殖民地必须有自己的、足具资格与能力的法庭(在国王的权威下),去施公正于所有的罪犯。但假如没有这样的法庭,则有件令我们政府丢脸的事,是我们一定要想到的,那就是:新大陆的所有人将一致认为,即使命运再不济,对抗皇家的权威,也不会落下犯罪的行为;事情若走到这一步,则胜利的结果,你自可称之为“和平”,称之为“顺服”,冠以任何的名目,都尽随你便,但战争没有结束;他们心中的敌意,是沛然如初的,表现的形式则更坏。假若你的和平,不过是烽烟乍歇,他们的平静,只是图谋报复,自尊被创痛,旧恨溃烂为新仇,则不论亨利八世的法案,还是它本朝的丫鬟,都算不上明智而公正的对策。美洲的流血漂橹,他们眼见而心感,这一点,(套用那位当权的爵爷的话说)若还不足打败美洲的理性,那么在地球的另一面,我们违逆他们普遍的正义感,以司法行屠杀的勾当,也绝不足使他们顺从于英国之统治的。

……

从心里说,先生们,在我看来,该法案的原则之不良,同于一项普遍中止“人身保护权”的法案,而其后果的恶劣,又有过之而无不及。假如说我对自由权还有稍许的理解,则“自由”也者,是一种普遍的原则,它之为明明白白的权利,要么属于帝国境内的全体臣民,要么就谁的也不是。对我来说,部分人的自由,是一种最可恶的奴役形式。但不幸的是,国家的内部每有冲突与不和,这样的奴役,就最容易被人们接受;因为有一些派别,太亟亟于牺牲自己的敌人了,故自身之未来的安全,每每忘在了脑后。一项不公正的措施,只要不立刻伤及自己,人们是不难接受它的。在采取极端的做法时,被危及者,往往不是力量占优势的一派,因暴政断不会摧折自己的工具。需要法律之保护的,是那些招人厌恶的人,是被怀疑者;State factions 欲以暴力加诸部分的臣民,是无从加以约束的,除非“凡法案之制定,只要事关于停止法律与公正的,须一体针对全部的臣民,他们的公民权之被悬置,彼此要无所差别”。这样,该做法所引起的恐慌,才会遍及于所有的臣民。自由权之被全部遮蚀,是否有绝对的必要,就成了每个臣民之切身的、迫在眉睫的问题。他们将更细心地关注每一项更张,反抗它,也会更加地激烈。以“不方便”或“坏榜样”为借口、为托词,而主张采取这样的重大举动,人们是不买帐的(这所谓的“不方便”、“坏榜样”等事,究其实,本来就是天天有的,是人间必有的正常事。)而出于方便、为了权宜,一点一点地蚕食自由的权利,这才是真正的危险所在。《人身保护法令》,就其精神来说,与其他的大部分法律是绝然相反的,它建立的前提,是假定那些合法的官员,会恶意地对待具体的个人;故为这样的案件,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当官员按自己的意志,把某一类人圈划出来,国会则把他们交到官员的手里,去任他施其恶意,这便不是《人身保护法》被临时悬置的事了,而是它的精神被误解了,它的原则被捣碎了。对任何一个个人来说,其安全的保障不是别的,而是所有人的共同利益。

所以说,这法案对它加害的目标,既做了分别去取,则中止部分臣民之“人身保护权”的做法,我们就有了第一次。一项先例,往往是影响匪轻的,现在是终于确立了。帝国境内的臣民,破题头一遭被分了个三六九等。在这法案之前,每一个人、凡脚踏英国之土地的,每一个异乡客、其矢忠于帝国仅限于一地一时的,甚至每一个黑奴、以前被卖到殖民地后因国会之法案(而解放)的,——他们与呼吸着帝国之空气其他人,都享受着同等的自由。可现在,一道线划将下来,并仅以我们刚才说到权宜为理由,就可以任意地扩展,拉长。我们之间没有平等了;既然一个踏上码头的水手,不能和一个柜台后的商人一样,歇足于同一块坚实的法律之土地,则我们就不再是同胞公民。其他的法律,或可损伤我们共同结成的社会,这一项法案,则将使之解体。依目前的法案,西印度群岛的每一人,那三个奉法惟谨的大陆省份中的每个居民,凡来自于东印度者,凡为健康或教养之故而旅行的绅士,凡航行于海上的每个水手,纵没有干犯其他的法禁,也将被暂时剥夺公民的权利。这些事实7中的任何一项,都被用来推断其罪行,以作为反对他的证据;单凭国王8对他的怀疑,即可以把他排除在法律的保护之外。既可以凭怀疑而拘捕他,则这消极的证据,会不会不以压在他的身上为底止,却要进一步压垮所有的正义呢?在我看来,这真是诚乎难言的事。

在下院审议这一法案的过程中,我没有去辩驳它;因为反对也是徒劳,修正则断不可能。一段时间以来,我即清醒地认识到:大臣们提出的法案中,但凡有美洲的字眼出现,则任何反对都没有意义,都是无聊的举动。在任何情况下,事情肯定是如此,除非反对的意见,是来自于国内最有智慧和权威的人;故我之不提出自己反对的理由,你们是可想而知的。凡有提案,只要是反对美洲,人们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它有利于大不列颠。成功也好,失败也罢,都统统被援为理由,以维持现行的政策。几个精明而怀有善意者,认为举国的人,既处在这么种情绪下,则任何斗争,就不可能减轻这些公共顾问的癔病,而只能是火上加油。国会之门里的大多数人、其门外的许多人,既把这样的抵抗,看作是结党乱国,则从良心上说,违逆我本心的东西,我固不能支持,但就做人的精明来说,我明知是不可抵抗者,我也绝不去对抗。保护了我的原则不被动摇,我就为合乎情理的事情,省下了精力。我离开自己的阵地,即使只有一天,那也绝不是我懒惰、我游手好闲,我以往的所做所为,足可以为证。为善的希望,纵有一线之微,也足以招我回到我怀着遗憾离开的阵地。以前议会每有会议,我是必到场的,近来是稍有懈怠了;事已不可为矣,而某些先生们,则自负其才能(这自负是应该的,我出于对他们的爱戴与钦佩,也对他们的才能抱有着某种信心),以为尽心力于此,或是略有补益的;他们的精神,我毫不责备。他们是这么想的:裁缩一项坏原则的适用之范围,他们就可以减弱它的毒力。也许他们是对的。但我的看法,既是与它大相径庭(原因我刚才已讲过了),则我守在席位上,便惹天下人笑了。

为了对我的行为做深一步的解释,我必须要补充的是:象这样的法案,其形貌固然丑劣,我却雅不欲修整它,以免公众对它的反感和恐惧之心,将因此而稍有所杀;我所遗憾的是,凡违背宪法之精神而制定的政策,其本性中孕育的弊害固然有千万端,但其中的罪大恶极者,却总不能立刻呱呱落地;它在娘胎里,往往要潜伏良久,或者说,它绝少是一开始就现其狰狞的,故专制的权利之临诸人民的头顶,往往是悄然而来。等下一个违宪的法案出笼时,所有的新派人物都会脱口说道:“你的预言真可笑,你的恐惧太无谓,以前你大做乌鸦之鸣,现在你瞧见了,这些危害,结果是何其小也。”就这样,所有的专制权力,都狡猾地掩其狰狞,而所谓“它只是偶一行之”或“它影响的范围甚小”等等,将一点一点的,逐步被人们当格言接受下来。——对我们说下面一番话的,休谟先生并非是唯一的一人:它之侵扰人类的幸福感,并不甚于地震、雷霆、或其他的自然之灾变。

我所说的法案,是美洲战争的结果之一,——以我的浅陋之见,这一场战争产生了大量的灾祸,而其中之一者,又使它有别于任何其他的战争。它不仅搅乱了我们的政策,侵扰了我们的帝国,似乎还彻底扭曲了我们的法律和立法的精神。敌意和法律,是绝不能协调的两种观念,故在这一场事务中,我们每走一步,都莫不践踏着某种公正的准则,和治国理民的贤明之要术。《波士顿港口法案》,《麻省宪章法案》,《驻军法案》,这等等一系列带有敌意的国会法案,立下的先例是何其之坏,推翻的原则又何其之好;正是这些法案,导致了、并维持了对美洲的战争!这些法案到任何一项,其原则,最初若施于英国的土地上,只怕是甫一沾地,就化成了烟云。但由于不是加在我们的头上,它们便落根于我们的法律之中了;我们的后代,最终会尝到它们结下的恶果。

法律的堕落,并不是这一有悖伦常的冲突结下的最大之恶果。民风若是完好,则它会矫治法律之弊恶的,它将修整法律,最终使之合于自己的性情。但令我们浩叹的是,心灵之大度、仁慈、和尊严,这以前标志我民族之性格的,在近来的大多数做法中,却不见一点点痕迹。战争每使道德义务的规则,暂时地搁置不用,但不管什么规则,一旦搁置得太久,则有彻底被废除的危险。内战对民风的伤害之深,是无有出其右者的。它败坏人民的政治态度;它堕落人民的道德品行;人民对公平与正义之与生俱来的喜好,甚至也因之而扭曲。它教导我们以敌意的眼光,去看待我们的同胞公民,长此以往,我民族之整体,在我们眼中就越来越不珍贵。那些唤起我们的感情与亲族之爱的姓氏,当我们同心一意时,本是仁爱的纽带,而我们手足之情一旦瓦解,它们就成了新的诱因,适足以激起仇恨与怒火。我们可以自视不群,以为这样的不幸,落不到我们头上。但是,这是人类之本性中通有的弱点,而就我所知的而言,对这弱点,我们是没有什么赦免证的。

不列颠人的事务,既处在目下的关头,人们却以为“利市”来了,自己可以获大捷,对自己的君主,则有以祝贺者;倘不是内战的邪火,使人心都瞎了,则如何会有这样想法?我们家有勃蹊,行为失准,出乖露丑于欧洲的面前,被人所耻笑,景况如此可悲,而一些不知体的人,却在欢欣鼓舞,简直真是疯了;目睹过本王国之盛世景象的人,看到这荒唐事,一定是悲不自胜的。在过去,我们的祖国高踞于上座,是所有邻居的仲裁者,为人所羡慕,但现在,却沦为奴婢之身,一任它们的喜怒(似乎有人是乐于看到这一点的);——默然接受她所不信任者的友谊之保证,——别人加之以敌意,她不敢憎恨,只能哀诉;亏负自己的盟友,藐视自己的臣民,曲顺自己的冤家。——这个自由的民族,其政府原来是那样的公正、开明,但如今,却雇来了德国的蛮子和贱奴,以他们的刀剑来支撑自己;三百万大不列颠的臣民,正在投向法国的怀抱,以寻求对英国人之特权的保护。

在我看来,这些事,真不象是人类事务之自然的变化,而是令人惊骇的灾异。心灵比我坚定的人,看到它们,或不至于晕眩,不至于惊诧。另有些人,则把这样的事情,取作道喜与祝贺之演说的题材;但要我加入这喜庆,我则敬谢不敏,这样一种胜利的喜悦,我是拒绝分享的,——您二位君子,当坦然不计我的鲁钝,必不因此而怀恶见于我。我老了,一心之喜恶,已牢不可破,不能一见新奇之论,即遽然而随转了。如何使自己的心灵,去适应邸报中的情绪——即那些意在于打动人民者,我是不太知道的。我不能一听见屠杀和俘获就心喜,因为在那长长的名单上,被屠杀者和被俘获者的姓氏,是我自幼就熟悉的,也不能一听见他们倒在外国人的剑下就欢呼,因为那些野蛮的名字,我念都念不出来。拉尔上校在白平原上取得的光荣,对我没有一点魅力;在不列颠领土的心脏中,发现一座尼普豪森营堡,怎样才能高兴起来,坦白地说,我还没有学会。

……

对内战,许多人表现得很热诚,然究其实,却是嘴皮子功夫,很少见这高尚的情怀有落到实处的。对着稠人广众鼓噪的人,每有“为国献身”的豪言,但他们却雇佣了德国人。他们许诺要输献家财,但他们却抵押了国家。他们象是志愿军,事事做得英雄而稳当,身体不遭锋镝之险,财产不蒙捐纳之累;当冷酷的外国军队使他们同宗同族的亲人血流如水时,他们却欢呼着庆功,仿佛自己立下了什么大伟业。最近流行的那一套时髦的的语言,真是令我齿冷;即使往最好处讲,它也是轻浮的。你们一定清楚,我是指那播散于庸众嘴上的大呼小叫,即骂美洲人是“胆小鬼”的,仿佛我们藐视美洲人,是因为国王的军队之取得现在的优势,不曾被他们讨以更高的代价。这样说,先生们,这样说是对天意的大不敬;也不能使我们在变幻无常的世事中,有体面的退身之道;我们或骄慢地取胜,或可耻地失败,其间没有中道可走。它容易使我们的心灵,越来越隔膜于我们与生俱来的情感,它会给不列颠民族,留下永久的裂痕。只有相互间的尊敬,才是联结这一伟大民族之各部分的纽带,不希望看到这感情分裂的人,是不应该摧毁这纽带的。所以,我们的愿望、或者说、我们的义务应该是:不仅要克制自己,别让这侮辱性的言辞出诸自己的嘴,还要尽量地去让每个人都醒悟到;导致这言辞产生的不良情绪,是大不得体的,是卑劣的;在我们中间狼奔豕突地散播这情绪的,是一些心怀恶意的阴谋家们。我们要做的,就是回击他们,假如可能的话,——假如可能的话,我们要唤醒那与生俱来的情感,使那古老的、对英国姓氏的偏爱,再次复活于我们的心中。这情感对我们的价值,比较从整个日尔曼掏钱雇来的热情,是珍贵千万倍不止的,而缺少类似的情感,却欲与美洲人和解,我真看不出门道何在;我们的江山之永固,其最可靠的保证,恰是美洲人的爱。

一个国家被彻底蹂躏,生民涂炭,而战火却毫不见止息,这样的事,在我是大以可想见的。英国的政府之统治英国的人,若想单靠着刀剑,则我担心这样的战火,就会烧个不停。外国的武装最终取胜的那一刻,我心里可以预想到。当那一刻到来时(因为也许有这一刻),这衰弱与暴力的整团乱结,将露出其全部的狰狞。假如我们被赶出于美洲,则以军队统治国家的那一派人,是仍可以继续其幻想的。他们会以“一旦成功结果将如何好”之类的话,去喂养他们的想象。欲证明事情是恰相反的,则谁也拿不出事实来。但是,倘若刀剑大建了神功,则他们武器的胜利,也只是他们政策的失败而已。你休想看到来自于美洲的赋入。腐败的方法有增加,公众的负担无减释,是所能发生的最好的事了。我们打仗,——我们打这种仗,难道就为这个?

为了征服我们自家人,政府之基础,已被这里的朝廷帮成心地、混帐地给拆毁了;重建之难,我看来都心悸。这些大人先生们,亟亟于统治全人类,但可曾显示了什么才干,以见自己有治理国家的第一项资格,或对美洲有些许的知识,或对出现于他们事业中的困难有所洞悉?

当初你招请战争来,以弥补你政治机制的不足,但我敢说,先生们,武力的结果哪怕再顺遂,局面也会今非昔比的,你不会处在当初的位置了。由我们可耻之极的让步而诱发的混乱(或者说,对政府的不服从),和我们在以强暴取得天大的胜利后所感受到的乱象,孰小孰大,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战争之所有间接的罪恶,已统统被你带进这一场交易中来了。

我自以为是了解美洲的;——假如实情不如我之所想,则我对美洲的无知,就是无可救药的;因为为了通晓它,我已用尽了辛苦,——我选区的人们,但凡有一丝信任于我的勤奋、我的诚实,则听我以最庄重的态度对你们说:我们在那里所做的一切,莫不起因于对目标的全盘误解;我们最初之拥有美洲、我们在争吵后与之和解、我们在分裂后而收复它、我们在获胜后而保有它,——做这一切事所采取的方法,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时期,以前曾经是、日后也必须是基于这一点:彻底放弃“无条件服从”的要求。而那些以暴力为心者,肚子里怀的正是这样的要求。我们开启、并继续这一场战争所依据的那些原则,必须得统统地抛弃。我们想回到战争之前的状况,如今是无法可想了(我不想骗你们才这么说的)。这样的希望,趁早搁一边去。但“糟”与“最糟”之间,也还是有区别的。关于这一场战争的问题,国会应提出相应的条件。在国内,也应做出一项(法律的)安排,以保证他们的安全。这样做,对我们的力量是毫无损伤,而我们“克制温和”的好声名,却因此而增加了几分;这种品德,往往也是力量的,虽然大小不必论。

我知道,因被教导的缘故,有许多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抱克制的主张,是不啻于叛国的。——凡主张克制的话,都足以招来“叛贼”“作乱”之类的嘘骂声,都会有人把我们眼下与未来的不幸,归咎于我们同胞兄弟的抵抗,以此回击那克制的主张。但是,假如他们的心里,尚残存一丝和平之念,则当此危难的关头,我请他们认真地想一想:首先,揆诸以往的人间之争斗,这样你责骂来我责骂去的(这样你“贼”来我“匪”去的),自来不是和解的办法;其次,背地里辱骂人家,即使你认为是光荣的事,则也应该想到在目前的局面下,那些身在美洲的英国人,是既不能因你的辱骂而愤恼、而不能因你的教导而改悔的。我们之间的联系,已通通被切断了。但有一点我们肯定是知道的:教他们悔改,我们固不能,但改造我们自己,则是可以的。假如有必要采取和平的步骤,那就必须有起始处;任何一项和解的计划,必须有和解的精神为之前驱,为之做准备。以我的推想,我们调整自己的心灵,会是无所损失的。释除我们的热情,并不是释除我们的武装。对叛乱的痛骂,自来不曾经给我们的军队过一把刺刀、一筒火药;而许多滑膛枪起而对着你,恐怕正是被你骂的。

为煽起这辱骂性的语言,并保持它不熄,人们真是机关算尽;它既已造成的祸患,是出乎我们想象的。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甚至在已遭战争蹂躏的地区,甚至在以美洲为敌的法案一一出笼、不停地羞辱美洲人时,——美洲的领袖们仿佛曾感觉到:欲鼓动它的人民宣布彻底的独立,真是难而又难。然而,煽动独立的人尝试而未果者,我们的邸报却完成了:或出于险恶的居心,东拼西凑,或辱骂与阿谀交下,怪不可言;当这样的货色被拈将起来、说它体现了“大不列颠人民的共同感情”时,整个美洲却起了重大的变化。民众的感情之潮,此前一直是流向祖国的,这时则猛地掉头,奔去相反的方向。那本著名小册子,即使人民的心灵做好独立之准备的,其作者对这些用辞激烈的、满含敌意的宣言26,是毫不隐讳的,相反,他一味地强调这些演说的数量之多,态度之可怕;他还从中导出一个论点;假如事实诚如他设想的那样,这论点,就的确是不可反驳的。因为我从不知道在他以前,有谁在论述政府的理论时,曾如此的偏心于权威,即使统治者视民为寇仇,他也否认人民有改换政府的正当权利;在“待人以慈以爱”之外,我也从没见谁举出过别的理由来,去要求一国之国民奉另一国的国民为长上。说来不幸的是,我们的当权者们,由于信奉另一套玩意,故毫不理会这维系国家与民族的大原则。从这件事开始以来,他们就挑拨离间,使你们的心灵疏远自己同宗同族的亲人,无所不用其极;假如他们能煽动起一方对另一方的强烈仇恨,似乎在他们看来,这和解的路也只走了一半。

我知道人们有这样的说法:你对美洲的友善态度,其所以疏淡,完全是因为他们的抵抗,所以,假如殖民地无条件地投降,则所有的敬重、善意、甚至是宽纵,未来都会施于他们的身上。但主张继续战争以强迫美洲人的投降的一派,未来能不能执掌这没有契约限制、无所忌惮的权力呢?他们能否告诉我,他们所谓的“宽纵”是指什么?这眼下的战争、战争的所有恐怖,如今不也被他们称为“宽大仁慈之举”吗?

征服者公开地说,他将以横蛮、残酷之道,对待被征服的人,这种事,我是从没听说过的。绝没有这样的征服者!即使在众人面前最自负的人,也不大敢于把野心中可怕的秘密,透露给自己的心灵。但时辰一到,它自然露其狰狞的;一个人,既声称要把另一个人,置于外国军队横暴的股掌之上,则他对于该人,就断无善意可言。一手拿着杀人剑,一手拿着劝降书,却声称自己有善意,这样的做法,最能激起别人的敌视。有人会告诉我,对于作乱的贼子,这一切就算是宽大了。好吧。但该派的领袖对于顺服者,是不是更宽大?豪勋爵与豪将军,根据国会的一项法案,是有权对顺服的人和地区恢复和平与自由贸易的。他恢复了吗?那邸报一遍一遍地告诉我们,纽约城、还有斯忒特与长岛地区,已心甘情愿地投降了,又说许多人对现政府的事业,是满怀着热忱的。则他们投降之初,贸易可立即恢复了?现在又恢复了?那两位专员,本来是最仁慈、最大度的人,但他们的仁慈,不也受制于那些既违背他们的本心、也违背议会信仰之精神的内阁指令吗?身为市长的特莱因先生,是大肆吹嘘过本城之忠诚的,不也被迫请求内阁,以允许他保护国王之忠实的臣民,并以恩典的名义,将人的普通权利、而非那些有争议的权利与自由之特权,授予该城的人民吗?专员们何必不当场恢复之?这所谓“专员”者,不正专为此而设吗?但现在,我们很清楚这是意欲何为了。美洲的贸易,将作为佞幸与裙带的分肥物,也就是说,用以犒赏煽起这战争的人。他们将被通知在什么时间里,最适宜发出自己的商品。对美洲的贸易将由国家的垄断物,一变而为个人的垄断物;一伙商人,因假作的爱国热忱而受赏,另一伙商人,则成了受骗的傻瓜;一方是狡猾、施诡计,另一方是轻信、头脑简单,于是在二者的夹击下,理性的声音被窒息了,而战争的一切灾难,及所有的渎职、坏举措,都被掩盖了,都一仍其旧贯。

我年岁大了,是多所见而少所怪,倘非如此,则某些先生的狂怒不息,我一定是惊诧莫名的;兴兵放火于美洲之不足,他们还肆其蠢蛮,对自己的邻居也大张怒焰,而邻居的罪,只在于仁慈、在于人道,只是希望他们心中的感情,能情理一点,不要动辄为了激情,牺牲自己的真利益。对美洲的事务,虽有人与他们见解不同,但并不能妨害他们的事业,他们却以盛怒待之,我不由感到他们从本心里,是绝不以自己有理为满足的。因为他们到底想要什么呢?一场战争?他们眼下获准去做的事,不正象是战争么?他们闻之而起舞的战争,眼下若还不够激烈、范围不够大、则燃旺战火,并使之蔓延,他们是能随心所欲、唾手可得的。他们是要英国的军队?则他们已到手了;他们若想亲赴疆场,为自己的事业而战,则下一班船来,他们就可以开赴美洲,没有人阻拦他们。他们是不是觉得,这一项事业,因缺少充足的拨款而左支右绌呢?则这样的埋怨,就实在没有道理。他们对费用的食欲哪怕是再旺盛,下院的供应,也会撑破他们肚皮的。我还可以进一步向他们保证说:坐在下院席位的,都是与他们心同一理的人,控制议会绝不在话下,故表决战争的费用时,他们是很慷慨的。假如这还不足恃,或者说,这供应仍不足,则请他们打开自家的钱袋、从战争吃剩的钱里去拿好了,至于大方还是小气,是漫手而撒还是用心计较,随他们的便。

我请他们学会克制自己的激情,不要对同胞公民的节制大张挞伐。即使全世界的人,都来应和这对叛乱的叫骂,即使举世之人对自由的愤恨之心——愤恨于自由的全部原则、愤恨于对自由的享有——都与最爱受奴役的人一样炽烈,在我看来,这与冲突的结果(不关这结果如何),也是毫不相干的。这场战争的领袖们(为使他们的朋友满足),已无法再多雇一个德国人,或者说,已无法煽惑得德国人更不仁慈、更不尊重他们同胞兄弟的特权。即便我们都采纳他们的感情,则他们的盟友、即野蛮的印第安人,也无可再多一分残暴:不再有无助的妇女,可供他们谋杀,他们处死英国之血肉时的残忍刻毒,也无可复加了。为了买这样的盟友,公众的钱已花了出去;——他们已经按合同履行了条件。

他们不停地吹嘘说,在美洲问题上,我们是“万众一心”的;或者说,他们不停要求我们“万众一心”。“万众一心”自然是应该,是可喜可贺的,但前提是我们要搞清楚,我们从事的事业是不是有道理。疯病之为病,并不因染上人多而见小。谬妄与弱智的危害,也不因天下尽是愚妄子而减轻。即便我们能使殖民地的人相信:他们在大不列颠没有一个朋友,则我张目决眦,也还是看不清我们从中能得什么好处。相反,帝国联结的要素,是人类的情感与观念;我们倘不去摧毁它们,而是让它们相信即便是在英国,也还有一个成组织的亲美党,可以经常求得它的支持,那么依我看来,这反倒是我们的幸福。每有情绪,他们就转向自己的母邦,在这里、而不去别处、寻找发泄口,以释放他们的骚乱与暴怒,——那倒真是我们的幸福了!美洲人是把大量要求(即使其中有过分的)、经由这里某党派的协助、不断地向我们提出呢,还是在被逼无奈之下,去法国人的怀抱里需求保护,以免受外国雇佣军的强暴,和野蛮人的蹂躏呢?我相信没有一个人(除了不顾国家的存亡、只顾小帮派之利益的人),是不希望前者而希望于后者的。

一个政治实体以从属的方式,与另一个政治实体联合,则联合的最大危险,是居上位的一方极端的傲慢、自以为是,凡有争吵,判决时总是偏袒自己。居下位的一方有这样的恐惧,是合情合理的;但假如他们认识到:居上位的政体中,自有党派或人,将因自己的政治倾向或政治见解,而稍稍抵制这盲目的、暴虐的偏袒,则居下位者的恐惧,会大为减轻的。在居统治地位的政体中,一个获得势力或权力的人,将过分地偏袒居于下位者,这种危险是绝没有的。人的本性中,弱点自有千万,但从没有这一种。权力,不管握在何人之手,是很少犯“自克过严”之罪的。这样一种亲善的、保护居下位者的联合,对权威的维持是大有好处的:施人以恩惠,自能取得影响;出于对未来的远见,接受恩惠的人,将不时有报恩之举的。即使有讨厌的争吵,经这些能克病疗伤的原则(称之为好原则还是坏原则,是无所谓的)之调停,也会得到适当的排解;每纵有激烈的争端,也不会演成内战的。

但一旦殖民地人看到,在大不列颠,人民也变得铁板一块,和政府融成了一体,只要与内阁有冲突,就必然与整个国家去争吵,则他们与本王国的臣民之间,就不再有同胞公民之平等的、友善的关系。或许在有的人看来,这关系是不足挂齿的,可一旦它破裂,那就是瓦解了一根牢固的纽带。他们将去寻求其他的联合。喜欢横蛮的主人、厌恶有益的盟友,人间虽大,这样的人却不多。

这一场不和,自始至终就是“万众一心”的结果;而“万众”中的许多人之“一心”,又是近来受了诱骗,或遭了恐吓;或完全出于绝望而缄口,方有这“一心”的假象。他们被告诉说,反对武力的措施,就是鼓励叛乱。狂妄而无知的人,是常常使用这见斥于人类历史的语言的。揆诸以往的历史,可知普遍的叛乱、或全体人民的反抗,自来没有因鼓励而起的。它们往往是被激怒而起的。鼓励而起叛乱,或者说,在这个国家,若有人宣布他对殖民地怀有友情,则会鼓励他们打破与该国的一切联系,——这一套闻所未闻的理论假如也成立,那么结论将如何?在这公共的议事机构里,我虽然受委托而承担一份职责,但面对那些我认为是害人的计划,却绝不可以阻止,以免被害者受到鼓励而起抗拒之心,——这样的话,有谁说出口吗?这些个计划,本身就有酿成叛乱的因素,反对它的主要理由,又何须求之于外?有这样的理由,难道不该提出来?莫非现在有这样的规矩:国内的任何人,都不得开口说有利于美洲的话,不得维护他们的权利,或申诉他们的苦难,——或者说:一旦战争爆发,任何人都不得表达和平的愿望?这是我们古来的法律呢,还是未来统一(connection)的条件?把自己庄严的议事堂,贬低为奴颜婢膝的接待室,不启悟他们的理性,反迎合他们的傲慢与激情,不让他们听对暴力之后果的警告,生怕别人受鼓励而起抗拒之心——这样的做法,忠的是哪一家政府,爱的是哪一国?这是不是真正的忠诚、真正的爱国,我们不须远求,看看自己的历史就知道了。这样的默许,葬送了多少伟大的君主,伟大的民族;在今天,假如有爱听谄媚、拒进真话而陷于危境者,则他们该做的事,就是改正那些陷自己于苦难的错误,而不该责骂预告危险给他们的人。

但叛乱者们是从我们国家寻求过帮助的。——没错,从争端一开始,他们就这样做了。他们恳切地求助于政府,但你们高高在上,拒绝了他们,你们还因国家的富足而轻蔑他们,中止了他们的贸易。当他们发现,不论求祷还是威胁,都没有任何分量,你们还是铁下了心,要迫使他们无条件地降服,所以他们铤而走险了。对我们绝望,于是依靠自己。自己又不够强大,于是求助于法国。这里的鼓励减少几分,他们与祖国的距离便增多几分。现在鼓励没了,疏远也彻底了。

我们受诱骗而陷于这悲惨的境地,却有人以这境地为理由,坚持要我们继续目前的做法,其目的,是为了让举国的人,都产生这宫廷所喜爱的愚妄之心,并杜绝我们古老而幸福的和睦关系有重新恢复的可能。他们说,不管我们以前抱什么样的感情,如今既与美洲有战争,则所有的纽带,都已统统作废。我们眼前只剩一条路可走:加强政府的力量,以彻底降伏美洲。照这样的理论,则可以说:我们越受害于政府,就越该信任它。让他们把我们拖入战争吧,这样一来,他们的权力就安全了,他们所有的坏举措,也就被通通忘记了。

而战争的工具,往往会加强政府的力量,和平的手段,则绝不足为政府的武库——这难道是真的?我承认,以前的大臣们,也曾迫于民众的呼声与外国的军队大动干戈,以图维护国家的荣誉。但是,国民的头脑那时是很清明的,所以大臣们被迫以谈判的形式,去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都知道,正是国民的理智,才迫使查理二世的朝臣们放弃了荷兰战争:这战争之发动得失策,是仅次于目前这一场的。善良的英国人民,把荷兰视为本王国的某种属国;他们生怕过度的敌意行为,会逼迫荷兰去寻求法国的保护,或归附于法国。朝廷的那一派官话,他们是很少理会的;胡说什么“荷兰是我们的贸易对手”,把Amboyna屠杀搬上舞台,以图激起公众的报复心,又口若悬河地攻击荷兰的忘恩负义,因为这个国家尚在孩提时,英国对它有莫大的恩惠,——这一派煽动的言辞,都不曾激起他们的怒火。他们清楚自己的利益,不为这些诡计而动摇。对他们说“目前在交战,他们必须一鼓作气地打完”,或“冲突的原因,已消失于后果中了”,这是绝对不够的。当时的英国人民也如目前一样,曾被号召去增强政府的力量。但他们觉得,使政府强有力,远不如使它诚实、智慧的好。

在去年夏天的巡查中,我见了我的选民们,记得当时,各种各样的人都表达了强烈的和平愿望,他们对豪勋爵派出的委员会,也寄有很大的希望,即希望它带来和平的结果。可堪一提的,委员会的权限范围,据认为是很大的,每一个人,都积极地传布这一看法,其热忱,与他们对朝廷之措施的热忱是旗鼓相当的。当我告诉他们,对这场冲突的任何一个问题,豪勋爵都无权处理、或做出令美洲人满意的许诺,他们几乎不信我的话,——以和解的方式结束战争的愿望,竟是这样强烈,这么普遍。以我的见闻而言,这就是本王国当时的普遍情绪。不得不说的是,国王的军队,当时曾被迫撤离了波士顿。此前的交战中,完全是殖民地人占优势。既然当时无望于取胜,人们对谈判的威力,尚寄如此的厚望,则陛下的军队在连连得手、一路风光之后,谈判的力量,何以又变得如此之小?是不是成功诱使我们改变了想法,觉得当此大胜之际,谈判是没面子,没主动?不管我们国民的性格,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我们都很少抱这样的心愿:对敌人,绝不应提出和解的条件,除非是我们彻底害怕了。说来不幸的是,关于陛下的创造和平的委员会,与他的军队之撤出北美十三殖民地的最后一座城市,我们是在同一时刻、同一张邸报上读到的。尤为不幸的是,委员会去美洲处理当地的乱局,已是几个月后了,这时我们已通过了法案,把美洲置于政府的保护之外,并允许水兵们将他们的商品作为战利瓜分,并永无偿还的可能。到了这时刻,美洲纵是告软讨饶,也已挽救不了他们。整个美洲大陆上,或它周围三千英里的范围内,无人可因效忠而取得法律的保护,也无人可因投降而获得法律的赦免。这样的做法,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其必然的后果,就是独立、不免一战的独立(我们若做局外观,这样的后果,则可称是“自然的”,“被激而起的”)事情是怎么到这一步的,总有一天,国民们会有心一问的。

在本次会议中36,有人曾试图把处理和平事宜的全部权力,授予在美洲作战的指挥官们,但对胜利的致命的信心、对美洲无条件投降的妄想,彻底窒息了这样的提议。国王的军队之居于有利的形势,这样的时刻,并非没有过,大西洋两岸有心于让步的人,但凡有一丁点权力,则即使我们犯过这么多错误,恢复和平,也还是完全有可能的。但不幸的是,灾难往往是反省的资粮,人们的狂傲,常常不容理性有立锥之地,直到把它贬黜到无用为止。

这一场冲突之显而易见的根源,是议会的举措失当,是议会通过的法案惹起了战争,故我常希望和平的基础,应该在议会里奠定。但我惊诧地发现:那些热心于我们机构的尊严、竟不惜点燃内战之火的人,却公开地声称这些微妙的问题,应完全留给国王去处理。我对议会之权威的感情,或有人觉得很薄,但我绝不容许我们的宪法权利变成大臣们协商的问题。

我被指控是亲美派。身为统治他们的权威机构之一分子,我对他们怀有亲密的感情,假如这也是罪,则我接受这“亲美派”的指控。但请听我说,假如有谁对议会的至高权威、对帝国国王的权利,抱有比任何人为大的热忱,那就是我(我的公交与私交都可以为之做证)。这些权利的基础之范围,肯定有许多人比我懂。我并不自命为古史学家,律师,或自以为有资格去执掌形而上学的教席。我从不曾轻肆狂蛮,把你们坚实的利益,置于玄理的基础上面。我之屡屡拒绝做这样的事,是由于我无能,做不了这些虚玄的研究;我想这就是部分的原因所在。在我不懂的事上,我是每每胆怯的,这一点,我从不羞于承认。这有裨于实际的无能,我也并不很想去消除它;因为有些人,对此类的玄奥问题比我更不精通,所处的地位之高,也不是我该想望的,但在治国理民时,则仅仅依靠谨慎的力量,即往往把大国的事务,处理得颇为得体,颇有光荣。

我最初接受公众的委托时,我发现你们的国会对殖民地拥有无限的立法权。我每打开法典,莫不看到这权力的实际运行,有时强,有时弱,但是面面俱到。拥有这些权利,当时在我看来是一种继承来的资格。人类的一切事务,都莫不如此的。不论是父亲的头衔,还是已确立的政府,人们都是只管继承,从不问其资格的有无。常识又确实告诉我:一个立法权威,其基础中倘没有明确的界标对它加以实际的限制,它后来又不曾立法案以限制自己,则理论的区分,就实在无法分清它的权力,我们也就无法说清楚它的约束力能适用于哪里、不能适用于哪里42。无论是初有殖民地时,还是殖民地如雨后春笋、纷纷地形成时,都不曾有人以契约、或其他的形式,做过这种权利区分的记载;我自然也就无从受他的泽惠。假如当时有哪位先生单单以抽象的推理,即找到了一种办法,能使我们放弃一种权力,而绝不导致其他权利的丧失,那我只能说:他看得比我远。在我眼瞎时,我从不轻肆狂蛮,责骂那些目光如炬的人。我赞赏他们的眼光与学问,也希望他们的行为,一直符合他们的理论。

当时,我确实是热心于维护这权威之整体的完好与完整,使它一直如我初见它时一样,——我所以要维持它的完整,不仅为我们自己的利益,更主要为了被统治的人民:正是他们,才使权威有存在的正当理由。因为我当时想:以后会有好多事情发生的,这最宽泛的立法观念中所包含的各种权力,自有派上用场的时间与场合,这时候使用它们,或大有利于殖民地间的和平与团结,大有利于殖民地与大不列颠之间的完美的和谐。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这也许是罪大恶极,但我确实是诚实的),同时我还坚定地认为:根据殖民地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如此爱惜的这一权威,绝不能保存于它的任何一支权力之中,只有最克制、最谨慎地使用它,才可以保全它,尤其在那些人类最容易动怒的敏感问题上。那些不做如是想的人,在他们如今所从事的事业中,已遇上了他们完全不曾预料到的困难。请听我说:不仅这一支让人反感的课税权将受到抵抗,立法权之任何特定的部分,倘不顾及被统治者的公意,都是不能行使的。公意是立法之无限权威的载体与器官。没有公意,则所谓“立法的无限权威”,就只是纸面的文章,让人心里舒坦而已,绝不能治民理事的。议会对本王国有全面的立法权,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但仍有许多权力,从理论上说来,虽也无可质疑地包括在这一抽象的权威里,其本身也绝不有害于公正,却终因格格不入于人民的意见与感情,而无法得以行使,好象它们自来不归议会所有。同一个权威,既设立、并撤消了“高等专员法庭”与“星法院”,又如何不能恢复它们?我实在是找不出抽象的理由;这些法庭既有前车之鉴,则行使它们的权力时,或稍许公正些,倒是也未可知的。议会之有权做这样的尝试,那是没的说,但这纯粹是疯狂,则也没的说。假如天下有什么事情,是不应该受人类的立法权管辖的,那就是信仰;但我得承认,议会以法案的形式改变我国的国教,已有三、四次之多;也就说,法令甚至能管到这种事情的头上来。看起来,它是管天管地无所不及了,但我们可以放心地说:若想改变我国的国教,当初詹姆斯王撇开国会单枪匹马一个人不行,现在便是国王和议会合起手来,也照样是休想。说句大实话,立法权的真正目的,只是顺应——而不是强迫——公意罢了:即对公众的意见予以指导、赋予它法律的外衣、和特有的许可。

在我们宪政的各分支中,所有权力的行使,也都莫不如此;甚至这些分支本身的存在也如此。国王特权中最无可质疑的一种,是对法案的否决权;这权力,也是无所不包的。有些法律(仅以我知的而言),假如被国王的权杖打倒,则公众将蒙受重大的损失?这种话,我是绝不敢说的。但这里的问题,绝不在它行使得妥当与否。在极广的范围内,它是克制而不用的。它的潜而不用,即保全了它的存在,而一旦国家有事需要动用它时,它的存在,则又可以挽救我们的宪政体制。

那些以其缜密而有逻辑性的推理把我们带入这目前处境的辩客们,自然会认为:在任何的宪政体制中,竟有只为很少(即使不是从不)使用而存在的权力或分支,这岂不是荒谬;我举一个实实在在的例子,希望你们谅解。我们都知道,在以前,教士会议的召集、坐议事务,是和国会一样有定制的。而现在它的召开,不过徒具虚文而已。他们坐集下来,只为礼貌性地以教会的言辞,对国王做一番恭维,这祷告做完以后,即告退回家去,你再也听不到他们的消息了。但它却是宪政体制的一部分,一旦有时机,或一旦有人愿意忍受其后果而唤起它的精神,它也许应召唤而行动、而恢复生气的。在法律形式上保持它的存在,是一种明智的做法,而仅仅在法律形式上维持其存在,则更称得上明智之举。它手中的每一项权力之行使,都完全受谨慎的支配,这是千真完确的!谨慎是承天之命、来这个卑微的世界做神灵的;但在近来的争端中,谨慎与对时务的顺应之心,却被视如无物,被当作最下贱、最荒谬的东西对待;我在有生之年看到这些,可算是不幸了。有一种奇谈,我听人们一本正经地说了不止一百遍:为了伸张权力,我们必须先拣硬柿子捏,也就是说,先在那些最易遭到抵抗、最不易带来好处的问题上,去行使我们的权力。

先生们,正因这些想法,我很早就感觉出:上天既把这辽阔的疆土置于我们手里,我们就不能徒尚空言,抽象地谈论什么“帝国的统一、立法权力的标志或特征”等等,以此而徒乱我们的心智;也不能沉溺于争论,以愤怒和傲慢点燃我们的激情;构成这一伟大帝国的,是形形色色的人民,他们性格有异,处境不同,以最大的冷静使我们的统治方式顺应他们,恰是我们的义务所在。设计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以命令印度斯坦土人的方式,去命令佛吉尼亚人;或以相同的计划,去管理印度的法院和萨勒姆的大陪审团;——这样的妄想,我是从没有过的。事实使我相信到:政府是一种讲求实用的事情,设立政府是为人类的幸福,不是为了崇饰观听、造成大一统的盛景,去满足想入非非的政客的蓝图。我们正业是统治,不是口角;我们若丢了帝国,补偿却是吵赢了架,那就可悲了。

要说这天底下,有什么事是一目了然的,那就是:“除了一个自由政府,一切都不投美洲人民的性情。”这足可以指示一个诚实的政治家如何将手中的权力,去适应美洲的事务了。若有人问我,什么是一个自由的政府呢?我的回答是:人民认为是自由政府的,那就是自由政府;——在这个问题上,他们——而不是我—才是天生的、合法的、称职的法官。假如在实际事务中,他们听许我做他们的权威,而不惜与绝对自由的正确观念相抵触,则我应感谢他们如此信任我;却绝不因此断言说:他们的头脑出了问题,又由此而蔓引道:从今之后,他们再不得享有自由,要一切听凭我的喜怒。

假如我们看到有谁做这样的推论,那我们就可以说:他疯了,而且疯得不小。但可悲又可笑的是,有人正是拿着这一类推论取媚于公众,以转移我们的心思,使我们不顾我们美洲政策的常识。他们把自由政府的原则劈开、细细地解剖,似乎它是抽象的问题,与先验的自由权和必然性有关,而不是一个现实中的事件,关涉到道德的谨慎与天然的感情。自由是一个积极的观念、还是一个消极的观念;有法律的统治,是否就谈不上自由,而不管法律为何,制定法律的又是何人;人是否有天赋的权利;人享有的一切财产,是不是政府的惠赐,他保有自己的生命,是不是政府厚爱与娇宠的结果;——他们所聚讼不休的,就是这样的问题。败坏哲学之不足,另一帮人,又堕落了宗教;他们争论说:基督徒被救出了虎口,又被带进了火坑,人类救世主的血流出来,只为让他们做一小撮狂蛮的罪人的奴隶。这些骇人听闻的偏执之言,又激荡起另一种偏激的言论,种种游谈无根的话,象决堤的水,如前者毁灭了所有自由一样,它们冲垮了所有的权威;凡不按他们的幻想建立的政府,他们一概称为暴政,称为篡夺。就这样,他们不满足于搅乱我们的属国,使那里流血遍地、陈尸千里,又煽起这一场争论败坏我们的心智:在打碎我们实际享有的自由权的同时,他们又妄图拆毁人类社会的一切基础,撕裂所有的平等与公正、宗教与秩序。

先生们,公民的自由,并不如许多人劝你们相信的那样,是一件潜隐于玄奥的科学之深处的东西。它是一桩赐与的幸福,是恩惠,不是抽象的玄理;适于它的所有正确的理论,质地都是很粗陋的,那些享有它、并捍卫它的普通人,穿起来最是合体。几何学和形而上学中的定理,在它们有效的范围里,要么是真,要么是假,其间不容有中道;社会和公民的自由,则与它们完全没有相象处,它与日常生活里的其他事情一样,往往驳杂不纯,受限制很多,对它的享有,有程度的大小;它的形态,也因每一个社会的性格与环境之不同而千差万别,不一而足。自由的极端(这是它理论中的完美形式,也是实际中真正的缺点)是无以获之的,也不应该有以获之;在事关我们的义务、或生活之满足的每个问题上,极端都足以摧毁品德与幸福。自由(liberty)也是如此,为了人可以拥有它,它必须受限制。限制的程度之大小,是无法精确地予以界定的。但每一个为民谋事的人,倘若是明智的,就理应通过小心的试验、理性与冷静的努力,去探明施以多小——而非多大——的限制,社会即可以维持;他应该把这样的事,当作毕生追求的目标。因为自由是一种可增进的善,而非可减小的恶。它不仅是个人的第一等的福祉,也是国家的生命之源泉与动力;一个国家有自由,即有生机与活力。但是,自由是不是有利可图的,我们姑且不论(因为我知道,诋毁自由的原则,是如今的时髦事),而和平之为福祉,则是无人持有异议的;然而在人类事务的进展中,对自由必须略作放任与宽容,往往才能有和平:举一项宗教制度来说吧,设立安息日是为了人,创造人可不是为了安息日;与安息日相比,政府并无更高的根源与权威,起码就其运行来说是如此,所以它理当顺应时代的紧迫需要,顺应它治下的人民的气质与性格,不能动辄施强施暴,力图使人民的性格,曲顺于他们那待民以奴才的理论。人民就其大部分而言,在生活幸福时,是不太关心什么理论的;人民好动用理论,正是国有秕政的明显症候。

而一旦秕政持续的太久、臣民被彻底激怒、国家也骚乱不可言状,则必须有实实在在的东西去满足人民的感情,不能徒托空言,拿法律或政府的不根之论,去抚慰人民的情绪。我们当时正在这样的处境里;欲防止他们拿起武器,就必须有以满足他们的感情者;要他们放下武器,也必须有这样的东西;若防止他们将来一而再、再而三的揭竿而起,也必须如此。这用以满足他们的东西,应该是什么样的性质,议会当时真该慎重地想一想。做这样的考虑,无疑是需要他们的全部智慧的。

我现在是(一直都是)深知和解之难的:一边是一个强大的国家,身处首脑之尊,对维持一个庞大的、分散的、千差万别的帝国,用益匪浅,另一边,则是那些执意要享受自由与安全的省份,若得不到它们,则再不甘做我们的省份。这边的国家,一向居于统治地位,倔强而自大,惯于颐指气使,巨大的财富养足了它的骄气,长期的繁荣与胜利,又蓄起它的自信;那一边的自由属国,则气势十足,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把那导致了对他们的镇压的傲慢性格,引为自己与生俱来的权利;——想使这样的两方达到和解,我之深感其难,并不自今日始。调解这两种性情,固然是很难的,但若想有和平,我们还必须调解它们;谁要是看不出这其中的困难,那他的本事一定比我大,要不就是智小谋强,不识事体的轻重。有一件事我心里是很清楚的:若要恢复、并保持和平,则这一场冲突,就绝不能靠法官决狱的方式去解决,而只能通过调和双方分歧。不加掩饰地偏袒一方的全部要求、以此去结束这一场争吵,——这样的人,以我浅陋的看法,是误解了调解者的职责。

这一场战争,到现在已进行了两年整,而争吵的时间又不止此数。在这场冲突的不同的时期内,为了促成和解,我们采取过各种各样的办法。这问题的微妙,可以说是极天下之最;为了使您二位对我们处理这一问题的政策有更清晰的了解,我想简短地陈述一下事情的经过。从一开始,殖民地便受大不列颠的立法机构的支配,至于它根据的原则,他们则从没有探问过;我们允许他们享有大量的地方特权,至于这些特权又如何与英国的立法权威相一致,我们也不加过问。各种式样的管理机构,缓慢而无定制地在美洲形成。但它们逐渐适应了变动不居的环境。最初单一的王国,后来扩展为帝国;某种帝国的管理权(不管什么种类的),这时已变得大有必要。而国会呢,本来只是人民的代表,只是其直接选民之权利的保护人,这时候,则演化成一个强有力的主权者了。它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控制王权,相反,却把某种权力、即维护一个新目标所需要的力量,授予给了王权;然而为了安全计,这样的权力是绝不该单独委托给王权的。而在另一方面,各殖民地则迫于同样的必要、以相同的步伐,或根据国王的指示、或根据国王的宪章,在殖民地内部设立了公民大会,其形式、功能、与权力,和一个议会是那样的相似,它们不产生类似于议会的权威感,那才叫怪事呢。

当初设立这些公民大会,用意或仅在于管理岛内的市自治体;它们那时也不觉得自己有更高的用途,我们今天有些人,也还动辄把它们比作这样的机构。但事物一发展,就没有不走样的。我们却还想把一个成年人放在摇篮里当婴儿摇。随着各殖民地的繁庶,它们的人口日多,疆域日广,在地球上已蔚为大国;而这些公民大会既是这些伟大的国家之代表,在各殖民地正式的制度里,它们又广受尊重;所以把国家的尊严部分地授予公民大会,对各殖民地来说,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它们不再局限于地方法规的制定,而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法案,范围涉及到方方面面。它们征收金钱,并不为地方上的用途,而是为正常地输税给国王;它们做这些事,都一准议会的规矩和原则,这样一天天下来,它们就越来越象一个议会。那些自以为智慧甚于上帝、力量大于自然的人,对这种种的变异,也许要大发牢骚;他们大可以根据各自的性情和偏见,抱怨这不好,那不对。但事情已经如此,不可能再有其他了;英国若想保留美洲的殖民地,就得承认这些现实,否则就保留不住。在这期间,双方对这一重叠的立法机构,都不曾感觉到不便;是人不能觉察的习惯和古老的风俗,导致了这一机构的形成,而这些,则正是人间一切政府的重要支柱。这两个立法机构,虽时常发现它们在履行着同样的功能,却没有发生过严重的、制度性的冲突。这一切的起因,或完全是我们的疏忽,但也许是事情自然运行的结果;凡事只要不管它,它往往会自成一局的。但不管原因是什么,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靠议会的权威向殖民地正规地课税、以维持军事和民政机构,是以前从未有人想过的;而等我们想起了这一套制度,美洲则已高傲到不能屈服于人、力量已大到不能被强迫、民智已开到不会看不到这制度的后果了。

假如违逆人民的心愿,一味去推行课税的计划,讨论就不可避免,这不待明眼人而知;讨论一开,构成这一重叠制度的所有的因素,都将散落于人前,人们将看到它们的每一支权力,是如何背离了它最初的原则,人们将发现每一个立法机构中,都有一些因素,或抵触于它自身最初的原则,或不容于它和另一个立法机构的关系,调和起来,即使不是绝对不可能,也是很困难的。

所以说,这要命的口角乍一露头,最明智的做法,应该是赶紧铲除这一争端的近因,并尽量采用那成功的老办法,以扑灭这讨论;因为这样的讨论,是很难根据明确的原则加以解决的,导致这讨论的权利之要求,双方出于骄傲,是谁都不会放弃的。仅是撤消那项可恶的赋税、同时申明本王国的立法权威,在当时,就足以为双方带来和平。人是一种习惯的动物,第一道裂痕并不可怕,只要持续的时间短,殖民地将回到老状态,无异于从前。对这一次安抚,费城会议使用了一个说法,在我看来,那真是意味深长。它说道:印花税法撤消之后,“殖民地恢复故态,恢复了对祖国不加猜疑的信赖感”。这“不加猜疑的信赖感”,是人类的重心,在它的周围,一切都将安伏下来。所有的困难,都因这“不加猜疑的信赖感”而消除,所有古老而纷乱的政治制度中出现的矛盾,都将因之而化解。那些有诀窍去保持它的统治者们,可真是有福人啊!

1766年,有位先生与他那些杰出的同事一道,制定了一项安抚美洲的计划,从而恢复了信赖感;全帝国的人,应永远怀着感戴之心,去回忆他们的智慧与性情。这计划建立的基础,是此人的性格,两国的国情与习惯,而不是虚幻的推理;在我们觉得理当遵从这计划的当年,它一直很切用于它的目的。他们令我们的属国大为满意,却丝毫没有伤及本议会的尊严(不论是从好的意义上理解,还是从坏的意义上理解)。我敢说,若没有这伟人的和解精神与才能,去调和这些互不相能的权利要求与怒火,我们那时会一头撞进内战的灾难里;可惜到后来,我们舍离了他的方针,最终被卷入了内战。与眼前的冲突爆发时相比,那时的国内外环境,是更不利于我们,我们被抛入战争,应该在当时,而不是现在。

我有幸在议会中,第一次投票支持了这安抚美洲的法案。当时议会的一些成员几乎都一致认为:必要的让步得做,而议会的权威,也要尽量保持,议会的荣誉,得尽量尊重;我正是忝列于这些议员之伍的。有些类似于品德的成见,在我很珍贵的,要我一下子从心头扯下来,我当时还真办不到。那时我有我的偏好,现在也不能免。议会放弃的东西,我愿作为恩典、厚爱、和以示感情的东西,送给美洲的人民,而不希望作为偷来之物还给人家。高傲受到抚慰,即宽和了下来,仁慈来自于古老的、举世公认的强国,于是彻底影响了我们属国的心。我们宣布对美洲的立法权威是无限的,并不曾惹出一句牢骚。假如自此以来,这不加限定的权力变得可恶了、使殖民地充满了恐惧之心,那是因为“不加猜疑的信赖感”丧失了,父母的感情疏远了、变成了敌意;而他们的特权,本来是安睡在父母之无限权威的胸怀里的。

也许有人问我:你对安抚的方法,当时既怀这样的见解,后来怎么又变了一个人,居然动议撤消近来通过的一切强制性法案,这还不够,竟又动议我们通过明确的法律,砍掉议会的全部立法权,砍掉整个的课税权呢?我的回答是: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不同的局面需要不同的做法。冲突既已到绝境(为避免走到这一步,我比谁用的力都多),当初使人满意的让步,现在则不足使人满意了;默认的信用一旦破犯,便需要有明确的保证。它之所以必须,和人间之所以有正式的协议和契约是一个道理:那就是厌恶、猜忌、和不信任的习惯。我舍去它,是作为身体的一肢,目的是为了保住全身;假如有必要,我还愿意多舍,舍什么都行,只要能避免一场无益的、无希望的、反伦常的内战。有人说了:这么退让下去,岂不是容忍他们不战而独立?我因事理和各种情报相信:这样的退让,将收到正相反的效果。但即便有这样的效果,那么听我说一句心里话:我是宁取无战争的独立,也不要有战争的独立;我太相信人类的喜好与偏见了,对别的一切则否,所以,即便美洲自成一国,本王国因它的感情而得的好处,我料想也有十分之多,而假设它彻底屈服于国王和议会,则由此而来的恐惧、厌恶、与仇恨,将使我们得不到一分的利益。强扭的瓜是不甜;以相互的仇恨作统一的纽带,是违逆自然的,两者的统一,只会导致双方的毁灭。

投票赞成对美洲让步的,有一百一十位可敬的议员。动议表决时未出席会议的许多人,也与投赞成票的议员怀有相同的感情。我知道,这样的法案,会给我们当时带来和平的。即便是现在,我们若能采用它,和平也不是没有一点希望。不会有任何利益、任何财源,将因之而丧失;我们还可能因它的结果而有所得。在欺骗了轻信者、使他们空抱希望的所有幻想中,指望议会从美洲获得岁入,是最妄诞不经的。你打垮他们、使他们屈服,并不能丝毫减轻你的负担(这就是眼下战争的借口),相反,为了摧毁他们的自由和你们的自由,你得保持常备军,而你是连雇军的钱都得不到的。这预言是绝不会有错。

……

先生们,人的坚定意志所受的痛苦考验,真是无有甚于今天者。明事理的人放弃自己的利益,并不是很难;而名誉与品德的分离,则是撕心裂肺的。自由正处在不受英国人喜爱的危险中。为争夺虚幻的权力,我们开始染上了宰割他人的坏习气、开始丧失对平等的爱好。我们祖先的原则,在我们眼里变得可疑了;因为我们觉得,我们的孩子们所以反抗我们,正是被它们煽动的。自由过多而导致的缺点,在我们看来,远比做奴才的恶果可怕。所以,我们宁可原谅对权力的最大滥用,也不原谅对权力的最小抵抗。对常备军之后果的所有担心,都被看作是无谓的恐慌。不知人间有羞耻,竟在内战中招请外国的军队和野蛮人。以雇佣军的刀剑统治半个帝国,将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必然结果,我们漫不关心。我们只相信蛊惑,以为谁想欺压自己的同胞,谁就是爱国;谁恨内战,谁就是煽动造反;谁有宽大、克制、温柔、与和解的品格,谁善待本王国之属民的特权,谁就是背叛了国家。

在产生这样一些念头与情绪的局面中,我们停留得过久而不改变国民的性格,是绝不可能的。那些率直而善感的人,一向深壕而坚垒,能阻挡一切入犯者,惟独对那些将使他们丧失脸面的来兵,却无寸铁以资抵御;当他们发现这些原则、即他们过去视为获取荣誉之利器的,如今却变得声名狼藉,他们定将消沉而厌恶地息影于世事。那些性格较他们为强的人,那些胆大而有术的野心家,即通过人民去奉承权力者,即在荣誉的黄钟毁弃之处、大做瓦釜之鸣、见风使舵的小人们,则将风行天下,滔滔皆是。而那些上智之人,即本应纠正群氓之偏见的,却将固其冥顽、加重他们的错误。许久以来,影响我们的原则、使之逐渐变化的事,固然有很多;而美洲战争不过寥寥几年,但为害于我们的原则者,却甚于其他事情在一个世纪里可造成的恶果。所以,不仅因它本身之故,更因它导致的结果,我才认为美洲战争的继续、或体面而大度的和解之外的任何结束方法,都将是我们蒙受的最大灾难。正是由于此,我才不避辞繁,给你们写了这长信。我还要因此恳求你们、一遍遍地恳求你们:千万不要因别人的诱劝、辱骂、或恐吓,便放弃这些原则;你们中的许多人,正是在它们的引导下,才一直厌恶这战争、它的原因、极其后果的。我们不要灭弃祖宗的原则,而沦于始作俑者的行列。

你们最谦顺、最忠实的仆人
埃德蒙·柏克
1777年4月3日,比孔斯菲尔德

 

(三七按:爱德蒙·柏克就美洲事务写过三篇著名的文字,《论美洲的课税》、《论与美洲的和解》、和《致布里斯托长官书》。英国的政治家、文人莫雷勋爵说:研究公共问题的人,将它们奉作宝典去读,是毫不为过的。它们讨论问题的方法,是充满教益的和无与伦比的。在\"英美冲突\"中,柏克一直是\"自由事业\"的辩护土。从1774年开始,他多次在下院发表演讲,反对对美洲的课税,反对武力解决美洲问题,主张让步,以求得与美洲的和解。国民对他的态度报以嘘声,他的选区,布里斯托市的人,也不例外。1776年战争大爆发后,为美洲公开辩护已不可能,柏克在下院对涉及美洲的事一律缄口,这种消极的态度又受到了与他有同样立场的人的责备。在这一背景下,他写下了《就美洲事务致布里斯托长官书》。

这是我的朋友MZ的译稿。我节选了一大部分,由译者同意,来贴在网络上,俾诸位先睹。这是一个未定稿,未及细校,请勿引用。除了删选之外,我还做了少许的改动。在删改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自然是由我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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