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概论  上页  下页   素心学苑

献给金和乔纳森、戴维及珍妮弗

第二版前言

出版本书第二版的目的是继续努力提供一部简短的当代宪法法纲要。第一版问世迄今已经4年,当时伦奎斯特法院尚在襁褓之中,现在已长成为一个虎虎生气的儿童。本版中收录了这届法院作出的可供司法裁定援引的部分判例,如关于赞助性行动的“克罗森案”,关于“罗诉韦德案”之不确定地位的“韦伯斯特案”,以及关于拒绝使用生命维持系统之权利的“克鲁赞案”。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案件中每一个案件的审理都是解决所述复杂问题的一次尝试。鉴于过去4年最高法院内人事的重大变动,这种尝试是可以理解的。在司法系统和学术方面有着非凡经历的两名保守主义者安托南·斯卡利亚和安东尼·肯尼迪来到最高法院任职。在最高法院中经常发挥关键作用的刘易斯·鲍威尔早已退休。留在最高法院中的自由主义者的领袖威廉·布伦南也已在今年退休。当我们将本书付印时,最高法院正庆祝接替他的新罕布什尔州的戴维·苏特的任命。苏特是一位长于思考、神秘莫测的法官。总之,现在在最高法院任职的9名大法官中有3名是1986年本书第一版出版后才到任的。

    本版反映了宪法法中的某些变化,这些变化是由于最高法院人员组成的实质性变化引起的。它还反映了一个有自己独特性格的伦奎斯特法院的出现。这种性格反映在本书讨论的一些案件中,如“莫里森诉奥尔森案”和“《赫斯特勒杂志》诉福尔韦尔案”,前者维护了特别检察官职位的合宪性,在后一个案件中,全体大法官一致维护第一条修正案中不可侵犯的模仿嘲弄权,不论这种模仿嘲弄多么没有节制。

    在这个变化不定领域中许多有争议的问题上,宪法法的未来方向并不总是很清楚的。因此,我们一直试图根据最高法院大法官们迄今的言论,概述宪法法的发展方向。同第一版一样,我们努力对各种司法立场公平对待,特别是在宪法思想可能是重要因素的案件中。我们尽可能就事论事地报道而不插入主观评论。我们指出的今后发展趋势不是我们个人的主观愿望,而是我们认为可能的客观发展。我们是否做到了这几点,谨留待你们——我们的读者——去评判。

    间或我们增加了新的段落,但是本版的基本结构仍按第一版。根据读者建议,本版中增加了《美国宪法》全文——它是我们一切研究工作的源头。

杰罗姆·巴伦托马斯·迪恩斯

1990年10月于华盛顿

第一版前言

本书意在完成一项异常艰巨的任务——一部简明的美国宪法法纲要。宪法法是一个特别活跃的领域。前些年里,两位合众国首席大法官分别给两届颇不相同的最高法院打上了自己的烙印,这就是沃伦法院和伯格法院。当我们把本书付印时,伦奎斯特法院时代开始了。

    无论所讨论的问题是司法审查(如诉讼资格和可由法院审理性),还是对联邦制的新的尊重情绪,我们的努力目标都是描绘出最高法院的新趋向。在正当程序领域,在第十四条修正案平等保护条款标题下产生的日益复杂而重要的法律中,我们也本着同样的精神行事。在第一条修正案领域,在该修正案的自由表达和宗教自由两个方面,我们都努力记述了法律的现状。同样地,我们概述了对州政府行为之内涵所持的日益局限的观点。

    在完成此任务中,我们努力尽可能少地插入主观评论,并在各章中尽可能公正而简明扼要地说清楚当前的法律状况。

    是否做到了以上几点,谨请你们——同学们、教师们和法学家们——作出评判。我们希望,你们会发现本书是一部对读者大有裨益的今日宪法法纲要。

杰罗姆·巴伦托马斯·迪恩斯

1986年6月于华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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